天平、桿秤 揭兩岸關鍵密碼──從奈米到光年(五)

清朝銀號裡常用天平,底下抽屜中放有一套砝碼現藏山東中醫藥文化博物館。(時報出版提供)

傳說秦始皇滅掉六國號令九州,六國加九州是十五,再加上原先的秦國,正好是十六,所以秦始皇規定一斤等於十六兩。又有人說,一斤十六兩出自秦始皇的相臣李斯之手──秦始皇讓李斯制定度量衡,李斯不知道把一斤定爲多少兩才合適,瞧見秦始皇手詔裡有「天下公平」四個字,數了數這四個字的筆畫,總共十六筆,於是靈機一動,將一斤定爲十六兩。

至少在商鞅變法期間,一斤十六兩就是約定俗成的老規矩,根本用不着秦始皇去數九州六國,更用不着李斯靈機一動去數筆畫。

秦、漢後 桿秤大行其道

推根溯源,一兩之所以是二十四銖,一斤之所以是十六兩,一鈞之所以是三十斤,一石之所以是四鈞,其實都是由天平決定的。

早期中國沒有桿秤,只有天平。用天平稱量物品,只能一個一個地累加砝碼。而砝碼與砝碼之間要麼是等重的,要麼是倍數關係。等重的砝碼和倍數關係的砝碼不停地累加,自然而然就會形成倍數關係的重量單位。你看,兩和銖之間,斤和兩之間,鈞和斤之間,鈞和石之間,統統都是倍數關係。

打個比方,如果將一兩定爲一架天平可以稱量的基本單位,那麼這架天平的最小砝碼肯定是一兩重。平常稱量物品,需要一套砝碼,這套砝碼只有打造成倍數關係,例如一兩、二兩、四兩、八兩、十六兩、三十二兩、六十四兩……那纔是最實用、最節省的。所以呢,人們就將八兩的砝碼定爲半斤,將十六兩的砝碼定爲一斤,將三十二兩的砝碼定爲二斤,將六十四兩的砝碼定爲四斤。

當然,實際命名時候,完全可以將二兩、四兩、八兩或三十二兩定爲一斤,古人將十六兩定爲一斤,確實有偶然的成分。但有一條是必然的:不管將多少兩定爲一斤,最後都一定是二或四的倍數,用天平稱重的古人絕對不可能將三兩、五兩、七兩、十一兩、十五兩定爲一斤,因爲無論哪一套砝碼,都不會打造成這樣的重量──那將需要打造更多的砝碼,太浪費了。

有意思的地方在於,古代中國的重量單位之間是倍數關係,近代歐美的重量單位之間竟然也是倍數關係。

英國改用公制單位之前,重量單位包括打蘭、盎司、磅、英石(Stone)、夸脫、英擔(Hundredweight)、長噸(Long ton)。其中一磅等於十六盎司,一盎司等於十六打蘭,與傳統中國一斤等於十六兩一模一樣。

至於長噸、英擔、夸脫、英石,則和秦漢時期的石、鈞、斤一樣,都是按照二的倍數進行換算。

中國一石等於四鈞(二的二倍),一鈞等於三十斤(二的十五倍)。英國一長噸則等於二十英擔(二的十倍),一英擔等於四夸特(二的二倍),一夸脫等於二英石(二的一倍),一英石等於十四磅(二的七倍)。

中、英兩國傳統重量的進位關係爲什麼都是二的倍數?因爲兩國曆史最悠久的稱重工具都是天平,人們爲天平打造砝碼,都必須按照倍數關係打造。

中國自從秦、漢以後,桿秤就大行其道,槓桿原理可以讓重量按照平滑的進位增長,於是重量單位之間的換算關係就形成比較簡便的十進位,銖、鈞、石逐漸被淘汰,被毫、釐、分、錢、兩、斤取而代之。唐、宋、元、明、清歷朝,除了遵照傳統習慣,一斤仍然等於十六兩以外,新的重量單位都成了十進位,例如一兩等於十錢,一錢等於十分,一分等於十釐,一釐等於十毫。

兩岸斤兩大不同

一九二八年南京國民政府通過法令,讓傳統斤兩與公斤接軌,規定一市斤等於○.五公斤,但仍讓一市斤等於十六兩。後來國民黨政府遷到臺灣繼續執行一九二八年的法令。所以到今天爲止,臺灣一斤還是十六兩。

中國這邊則進行了相對徹底的改革。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公佈《度量衡暫行辦法》,爲了換算上的方便,將一斤定爲十兩。所以在今天,大陸一斤是十兩。

我們可以這樣總結:臺灣一斤爲十六兩,是延續了天平時代的老傳統;大陸一斤爲十兩,則是桿秤時代的新發明

有必要說明的是,臺灣沒有完全遵循一九二八年頒佈的《中華民國權度標準方案》。

根據權度方案的規定,一斤應爲五百克,一兩應爲三一.二五克(十六兩爲一斤)。臺灣則沿用明、清時期乃至民國初年的傳統,將一斤定爲六百克,將一兩定爲三七.五克。

現在中國大陸一斤是五百克,一兩是五十克。很明顯,中國大陸的斤比臺灣的斤小一些,但是中國大陸的兩卻比臺灣的兩大一些。大陸游客在臺灣買水果,如果論斤稱,會覺得臺灣商販給得多;如果論兩稱,就該覺得臺灣遍地都是奸商了。(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