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房貸能量!合庫爭取 海外不動產不計入房貸限額當中

合庫總行。(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合庫積極爭取房貸限額可以鬆綁,針對海外不動產的部分,可以不計入銀行法72條之2,也就是房貸不可超過存款金融債的三成以上。以合庫爲例,目前在海外不動產的放款約396億元,若海外不動產不計入限額當中,等於多近400億元的房貸空間

合庫被金管會選入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也就是俗稱的大到不能倒銀行,因爲金管會要求,列入大到不能倒銀行,在112年以前資本適足率及各類各類資本要增再增提4%,包含普通股權益、第一類資本及資本適足率,讓名列其中的銀行增資壓力大。

因此,名列在大到不能倒銀行近期積極向主管機關爭取計算資本適足率(BIS)等各類資本計算可以更爲寬鬆外,業務擴張也是在爭取的範圍之內。

根據銀行法第72條之2的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企業建築放放款的總額,不可以超過所收的存款以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三成。

根據統計,合庫的住宅及企業建築放款約8358億元,佔限額的比率大約是28.78%,等於相當接近於上限。合庫表示,因爲銀行法72-2條主要的規範,而海外的部分因爲是各個國家、不是集中在國內風險相對分散,所以希望海外不動產有機會可以不計入不動產限額當中。另外,合庫也爭取,都更、危老重建的融資可以不計入房貸限額當中;但是在整合期的融資卻還是要計入,這部分也希望可以不計入房貸限額當中。

在計算資本適足率方面,金管會近期公佈,未來若要採用對業者相對有利的「LTV法」(依貸款成數計算風險權數),根據合庫計算,如果依新版的LTV是算,約可以減少風險性資產859.17億元。合庫透露,如果計算資本適足率可以接軌國際算法的話,包含內部評估法的話,合庫的增資壓力可以延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