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6、7樓建物公安 3月底以前未申報將罰

桃園市今年新增6至7層集合住宅列爲公安申報對象,2004年1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優先納入提報範圍,統計共341棟建物符合,3月前未如期申報者最高可開罰30萬元。民代認同立意良善,但低樓層華夏恐無管委會,呼籲市府輔導協助。

桃園市建管處長莊敬權說,全桃園市6至7層集合住宅1662棟,考量多數老舊公寓缺乏管理組織,建管處採階段輔導公安申報制度,今年度先請2004年1月1日後領得使照的341棟建物優先提報,明年度要求其餘1321棟都要申報,未來每3年申報1次。

建管處指出,公寓大廈社區需委託專業人員或機構進行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共計6大項,包含單層逃生出入口、避難直通樓梯、安全梯、升降設備、避雷設備和緊急供電系統,若未依時間內申報,將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裁罰6至30萬元。

議員李宗豪說,擴大公安定期申報對象立意良善,但有些早期合法興建的建物,可能不符合現今的公安申報法規,改善需花費巨資,加上有些低樓層的華廈並無管委會,凝聚住戶共識、施工改善可能會有溝通困難,盼市府充分協助。

議員許家睿也說,桃園尚有許多老舊社區沒有管委會,市府應配合公安申報工作一併加強輔導。

市府建管處表示,去年檢查集合住宅缺失以未裝設防火門、門弓器損壞或未裝設、安全梯間裝修材料無防火證明爲大宗。

今年市府也增編公寓大廈修繕補助經費,目標儘速改善、檢查缺失,確保住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