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商業娛樂場所 6月底前須完成建築物公安申報

高市商業娛樂場所6月底前須完成建築物公安申報

爲杜絕公安危險,高市府要求高市建築物公共安全場所均要加強檢查並如期完成公安申報,全面提供市民與遊客安全及更優質的消費環境,其中,商業類建築物公安申報即將於第2季開始,商業娛樂場所各場所於4/1起至6/30期限內須完成申報,以免被處新臺幣6~30萬元以下罰鍰。

圖說:商業娛樂場所須於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限內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標準檢查及申報作業。(高市工務局提供)

高雄市工務局長楊欽富表示,高雄市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工作已實施多年,多數商業類(B類)場所均能配合公安申報,請各場所業者於申報期限內委託專業機構人員辦理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以免被處新臺幣6~30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工務局表示,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商業娛樂場所包括酒家、舞廳、pub、電子游樂業、理容院、KTV、公共浴室、三溫暖、遊藝場、百貨公司、商場、市場、量販店、酒吧、餐廳、咖啡店(廳)、旅館、觀光飯店等營業場所,請申報義務人委託政府機關認可的合法專業機構或人員,於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限內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標準檢查及申報作業。

此外,民衆發現業者有任何違規事項,亦可隨時透過市府服務專線1999或向高市工務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