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明年起8樓以上集合住宅須公安申報 違者恐罰30萬

新北市政府強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自明年起,針對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須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防範高雄城中城事件再次發生,新北市政府強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自明年起,針對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須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6層樓以上未達8層樓集合住宅則自2025年開始申報,若未依規定申報,將面臨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工務局指出,公安申報是爲確保防火避難路徑的通暢及設施設備安全,延長災害發生時的逃生時間,檢查項目包含了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6項檢查。由建築物所有權人、管委會應委請營建署認可的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辦理檢查簽證,並向本局申報。

工務局表示,依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集合住宅申報期間爲當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新北市轄內8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50公尺的集合住宅,應於明年起每3年申報一次;6層以上未達8層之集合住宅,應於2025年起每4年申報一次。

工務局長詹榮鋒說,爲讓社區瞭解相關法令,已請各區公所協助發文通知社區外,另已製作宣導摺頁將請各區公所協助發放,並結合地方公所宣導,辦理相關法令說明會,除請社區踊躍報名參加說外會之外,並提醒社區必須準時申報。同時,呼籲民衆平時就應該確保公共區域逃生動線暢通及定期檢修逃生設備功能是否正常,以利災時逃生,務必確實申報公共安全,保障自身安全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