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開車撞館長健身房 男殺人未遂被訴

館長位於臺中市北屯區的健身房遭開車衝撞,健身教練林男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臺中地檢署/李易昌攝)

「館長」陳之漢位於臺中北屯區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今年6月12日遭小貨車衝撞大門,現場民衆嚇到四處逃竄,林姓男駕駛旋即落網並遭收押,林男辯稱「沒想這麼多」,檢方以他具殺人不確定故意,3周內火速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30歲林姓健身教練5月曾到館長在北屯區的健身俱樂部應徵,但未獲錄取,後林男再以臉書私訊館長依舊沒獲迴應,遂心生不滿意圖報復。

6月間,林男的許姓友人租賃1輛小貨車,請林男協助開車載運廢棄物去變賣,6月12日回程途中,林男突堅持要開往他處,許男發現制止無效,拿起手機要報警卻被林男搶走。

12日晚間7點多,林男開車抵健身俱樂部前,明知運動人士出入頻繁,仍猛踩油門直接撞破大門衝進館內,現場運動的會員聽到巨響嚇得四處逃竄,遭撞的大門玻璃、磁磚碎片佈滿地上,警方獲報後旋即到場逮人。

檢方13日復訊林男後聲請羈押,法院認爲林男選在晚間7點多健身房人潮最多的時刻,開小貨車衝撞大門、還撞進館內,對社會大衆造成危害非輕,依殺人未遂罪嫌裁定收押。

檢方偵訊時,林男僅坦承毀損,對於殺人未遂、恐嚇等矢口否認,辯稱當時有看一下有沒有人,「沒想這麼多」,但同車的許姓友人指證歷歷,且健身房監視器畫面也可佐證。

檢方勘驗現場時,發現大門內左側有座位區、右側是健身器材區,前方是感應出入通道,爲人來人往的地方。從林男扣案手機中發現,他事前確曾傳訊給館長但未獲迴應。檢方偵結,認爲林男嫌疑重大,同時涉犯殺人未遂、毀損及恐嚇等罪嫌,從重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