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智光案重判8.5年 陳重文喊上訴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成立「立錡雲端公司」,施壓北市社會局承作公託中心雲端監視器系統,先讓臺智光辦理建置案,再讓臺智光相關採購發包給立錡,圖利個人三二一萬元;臺北地院昨依圖利等罪重判陳重文八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另判得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一年。陳重文迴應,會上訴捍衛清白。
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判刑一年,得易科罰金,緩刑一年;立錡負責人康立錡判刑一年六月,另判得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四月;立展股東陳洛麟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起訴指出,臺北市政府與臺智光二○一一年簽訂「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BOT案合約,由臺智光負責建置光纖網路並享有廿五年經營權。
陳重文與康立錡二○二三年設立立錡公司,陳重文於二○二三年間,利用議員身分索資、質詢或施壓等方式,干涉社會局公託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社會局因而請臺智光辦理。臺智光知悉此建置案與陳重文有關,即向立錡雲端採購所需的設備,陳重文雖想居中圖不法利益,但未遂。
據瞭解,社會局處理此標案時,陳重文就相當關心進度,局內官員透露,「壓力真的很大」,事件在風頭上時,幾乎天天加班處理,如今判決出爐後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