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小五女童「被狗狂追」活活嚇死 飼主過失致死判6個月
▲臺南關廟一名小五女童,因被狗逐吠而驚奔逃而猝死,臺南地院將吳姓飼主以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關廟區小五黃姓女童,2018年7月27日上午要到學校參加夏令營途中,被吳姓鄰居黑狗追趕奔跑後,陳屍在附近空地上,案經法醫解剖鑑定,系因被犬隻追逐受驚嚇及右心室擴大心肌病變,引發心因性休克而死亡,認女童死因與黑狗追逐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臺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將飼主吳男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臺南關廟一名小五女童,2018年7月27日上午未到校參加暑期輔導課程,校方通報家長報警協尋,不料卻在住家附近一處空地,找到女童趴臥在地已無生命跡象,疑遭狗追逐受驚而導致休克猝死。
檢警調查,吳姓男子在關廟區住處飼養1只黑狗,飼養期間本應注意對所飼犬隻適當的管束或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以防黑狗自行脫離該住處範圍,致影響行經路人的安全,2018月27日8時39分,竟疏未注意,任黑狗自由走動。
當時適逢黃姓女童及同學步行經過住處門前,欲前往學校上課,黑狗突然衝出追逐,女童一時驚嚇而拔腿狂奔,先沿深坑2街奔跑38.4公尺,再左轉該街68巷奔跑26.4公尺,經該巷10號前右轉奔跑進入無尾巷,最終倒臥在距離巷口25.8公尺處猝死。
警方調閱女童上學必經途徑的監視畫面,發現女童離家走約30公尺的吳姓鄰居家前時,一隻鄰居飼養的黑狗出來吠逐女童約10公尺,黑狗追到巷口即停止返回,女童則疑似繼續奔跑,直到趴臥在距離巷口約20公尺的一處空地上,期間監視畫面無其他可疑人車經過。
吳姓飼主則主張,如果黃姓女童不要走那條路,狗就不會跑出來,吳男並具狀抗辯,黑狗追逐一定距離即停止,黃姓女童奔跑移動約90公尺,3分之2以上距離並無黑狗追逐,她轉入無尾巷後並無錄影畫面,無法排除其他造成死亡事故的可能因素。
檢察官7月31日下午進行解剖,經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報告指出,女童下巴、雙側膝蓋、左手肘挫傷、左鼻旁挫傷及瘀青痕等傷害,且遭犬隻追逐而受驚嚇及右心室擴大心肌病變,導致心肌炎並引發心因性休克而死亡。報告提到「研判若無遭犬追吠之導因導致驚嚇過程,死者應尚存活」。
臺南地院依法醫報告認爲,女童死亡結果與遭吳姓飼主所飼黑狗追逐,兩者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且依據女童同學等人證述,及女童奔跑及最後倒地路線、路口監視器畫面,認事證明確,吳男應就死亡結果應負過失責任。
臺南地院合議庭認爲,遭犬隻追逐而致死的案例很罕見,飼主吳男在情感上難以接受,爭執其因果關係,雖可理解,但在證據上,兩者的因果關係並無疑義;身爲飼主對於黑狗有管束責任,斷無歸咎於女童行經該路段始遭黑狗追逐的道理,且女童母親所受傷痛至深,至今難以平復,同時考量吳男年歲已高,身體狀況不佳等情狀,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