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船舶安全的新思維

109年06月15日下午屏東縣鹽埔漁港港內的漁船發生火災火勢迅速延燒至鄰近十餘艘船隻,造成濃密黑煙飄散至四周,雖然大量消防人車迅速抵達現場搶救,但已造成人心恐慌及環境污染臺灣遠洋漁業年產值全球前三位,鹽埔漁港則是南部具規模的近海漁業漁港、也是遠洋漁業重鎮,因此漁業對於資源較匱乏的臺灣是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且船舶發生火災時除了可能造成人命財物的損失外,也會造成環境的污染,是故如何防範船舶火災是值得我們深思議題

本國漁業資源重要性

臺灣的遠洋漁業年產值400多億元,居全球前三位,其中鮪延繩釣產業作業漁場遍佈世界三大洋區,年產量約28萬公噸,規模全球排名第一;魷魚年產量則爲全球第二。107年漁船、筏數量共達21,908艘,漁船總噸數計571,107噸。漁業從業人員數爲325,534人,漁業生產值爲89,736,599千元。審視相關資料後,足見我國是海島型國家,土地資源有限,因此漁業資源除了是本國重要動物性蛋白質來源之一,也是人民經濟來源的重要工作。

過去船舶火災案例

檢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統計資料,從106年至108年近三年遭難船隻中因失火遭難的比例約15%至20%之間,106年遭難船隻爲100艘次,其中失火就佔了21艘次,107年130艘次中的失火則爲19艘次,108年110艘次中則有18艘次。108年2月11日我國籍俊榮號魷釣漁船於福克蘭羣海域發生火災,造成 5名菲律賓船員失蹤;108年8月31日基隆八斗子漁港「漁吉福」號發生火燒漁船意外,進港補給時,漁船機艙突然開始燃燒,所幸5名船員都沒受傷。綜觀過去船舶火災案件等相關資料,於遭難船隻中的比例頗高且具有搜救難度,因此值得我們持續努力探究

未來建議方式

因我國在漁業領域有不可取代的地位,雖有以新型養殖等模式促進漁業轉型,但仍需許多近、遠洋等漁船進行漁獲量的生產,因此相關單位實須致力於預防船舶火災的發生,及建立船舶火災搶救的機制,預防方面,由於在許多船舶火災案例中不乏因船隻修繕等動火原因所造成,因此須有效管理與建立船舶小修等動火預防機制,除由各漁港管理入港船隻外,更須強化動火申請、管制裁罰事項,且應建立小修時需聯繫具有專業證照技師至艇維修的規定,以促船艇維修時具有正確的用火機制。

搶救方面,船舶發生火災時除了需進行人命財物的搶救外,亦會在火災發生的同時須因應火災對環境所帶來的浩劫與污染,因此應由交通部統籌辦理部會協商,邀請船舶專家學者造船業者、驗船中心、航務單位、海巡、警察、消防及環保等單位,共同擬定搶救應變機制、強化船舶自主滅火設備之檢視,定期召開相關會議滾動式檢討修正,以強化我國漁業競爭力與優良管理情形。

海洋委員會曾指出臺灣有1,988公里海岸線和海洋,領海面積爲陸地國土的4.72倍,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在聽取海洋委員會的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報告後,鼓勵人民「知海」、「近海」及「進海」,確保海洋永續發展,因此,在發展漁業資源經濟的當下,我們更需致力於完備相關的海洋安全體制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