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出軌】50人冤死 李正皓搬2法條:李義祥插翅也難飛

義祥50萬元交保後,在法警友人護持下,用包包遮臉走出地院。(羅亦晽攝)

臺鐵太魯閣號在花蓮撞上工程車出軌意外,3日現場工作人員拖離一與二號車廂後,開始整修鐵軌,準備拖離三號車廂,同時吊離造成事故工程車的殘骸。(鄭任南攝)

臺鐵太魯閣號408車次2日遭工程車撞上出軌,造成50人死亡、上百人受傷。花蓮地院今(3日)裁定肇事工程車所屬的義祥工業負責人李義祥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名嘴李正皓今(3日)下午在臉書搬出兩條法條,並稱「讓李義祥插翅也難飛。」

李義祥經檢察官偵訊後,2日深夜已經由檢察官聲請羈押,花蓮地院今上午開庭裁定李以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後,走出地院,以包包遮臉快閃;不過檢方預計將提出抗告

李正皓則是在臉書寫下,這次太魯閣號的悲劇承包商李義祥逃得掉法律制裁嗎?兩條法條讓李義祥插翅也難飛,分別是《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鐵路沿線施工行車安全工作要點》第四條規定,在鐵路沿線施工後必須留置於現場之機器工具材料等應有妥善之安全措施,並派人看管,以及第五條,如發生危及鐵路行車安全事故,概由施工承商負全責

因此,李正皓說,「不論李義祥今天去工地幹嘛、有沒有拉手煞車、停的地方是不是斜坡,只要現場沒有派人看管,出事了李義祥該負的責任一分都不能少。」

條文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有人說「完全沒有工安慨念,結果殃及無辜」、「50萬元交保了,能怎麼辦」、「廠商負責是一定要的...但更希望臺鐵可以記取教訓,不要再有類似情形發生」;但也有人指出,「這是鐵路局卸責條文,業管機關的責任無法避免。鐵路局有監督管理職責,有改善鐵路運行安全責任,當全世界都已經在裝設光達與雷達系統對行車路線監測,當有異物侵入鐵道即可以通知行進車輛減速,在2017年鐵路局至日本考察報告已舉出鐵道改善方向,爲何憾事一再發生後轉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