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加強巡查易遭亂丟口罩地點 查獲可罰3600元
▲▼ 臺東加強巡查易遭亂丟口罩地點,查獲可罰3600元。(圖/臺東縣環保局提供,下同)
新冠病毒疫情期間,民衆對於口罩需求使用量增加,爲避免任意拋棄口罩污染環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請各縣市加強針對口罩稽查作業,並定期回報稽查數量。臺東縣環保局除派員到易遭亂丟棄地點加強巡查,若查獲者第一次將開罰3600元,公共場所管理單位負維護責任,以及面臨處罰的情形。
環保局指出,針對個人隨意棄置口罩的行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進行處分,依據環保署函示2020年至2021年6月30日止將加重罰則,任意拋棄口罩第一次開罰金額提高爲3,600元,第二次再犯者可處6,000元的罰鍰,另各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對該管場域有環境維護的責任,若於稽查時發現5個(含)以上遭棄置口罩的情形,未依規定清除者,亦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以罰鍰。
環保局表示,除了持續宣導也會加強巡查易遭亂丟口罩的地點,像是醫院、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商場等出入口,再次呼籲民衆共同遵守相關規定,尤其是使用過後的口罩切勿亂扔,保護好自己,就是保護到環境。若民衆有發現類似污染行爲,敬請檢具相關污染事實的影片及佐證資料進行檢舉,請使用以下多種管道提出陳情,公害陳情網頁https://ww3.epa.gov.tw、手機APP公害報報及環保局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89-221999,環保局將派員前往稽(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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