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宅王殺女友47刀判無期 遊日本性侵拍裸照...筆電手機沒收
▲「臺大宅王」張彥文2014年間,刺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先前更趁同遊日本期間強拍裸照,檢方聲請沒收筆電。(圖/東森新聞)
臺大土木碩士畢業、因大學贏下電玩比賽號稱「臺大宅王」的張彥文,於2014年9月22日,當街刺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更當場脫下至林女內褲親吻下體,最高院於2月判他無期徒刑確定;而張男早在行兇前,就趁與林女同遊日本期間性侵、強拍裸照,並將檔案存在手機、電腦中,北檢聲請沒收相關電子產品獲准。
張男審理期間供稱,他與林女交往期間,負擔對方房租、食衣住行費用,買手機、相機、衣服送禮毫不手軟,出遊花費也是全包,交往半年期間,不僅敗光積蓄、欠下卡債,前後花了近50萬元,但2人感情卻在2014年8月陷入低潮。
張男回憶,即使感情路越走越窄,他爲求挽留,仍和林女於9月間,按原計劃前往日本出遊,不料回來後林女仍要求分手,他懷疑對方有新對象,於22日帶刀子去堵林女,想着若無法複合就要與對方同歸於盡。
張男見到林女後,表明身上有刀,要對方不要輕舉妄動,又痛訴林女稱分手很難過,卻在幾天後就跟別人約會,並要求「當最後一天的男女朋友」;林女拒絕後,見張男糾纏不清開始掙扎、放聲呼救,張男於衝突中情緒崩潰,狠刺林女47刀致死,他則在行兇後自殘獲救。
本案刑事部分,一審判張男無期徒刑、更一審判15年、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於2月駁回上訴,張男無期徒刑確定;林女家屬民事求償1261萬餘元,張男家屬照單全收,並先支付450萬元,其餘分期付款,雙方達成和解。
張男拍林女裸照部分,由於犯行地點在日本,臺灣法院判決無罪,但檢察官認爲,張男留存林女不雅影像的筆電、手機是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沒收,法院裁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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