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21線魚池區間調整速限未公告 縣警局認有瑕疵撤逾1500張罰單
臺21線南投魚池往埔里方向的區間測速,4月間因爲未公告而取消原有彈性放寬時速至80公里,造成出現1500多筆的罰單,引發地方民怨後,南投縣警局交通隊終於承認執法有「瑕疵」,強調公文下午已在陳核中,覈准後即會函送處罰機關南投監理站,建請撤單;南投監理站指出,針對執法的取締瑕疵,基本上會尊重執法機關的撤銷意見。
縣長許淑華說,臺21線南投魚池往埔里方向路段,兩年前配合縣議會建議,同意加碼擴大調整緩衝速限至80公里,該項決議雖被警政署認牴觸母法,不具效力,但議會及民衆均不清楚,近期更因交通隊人事異動及設備維修因素,在設備修復後依中央法規改回70公里開罰,但事先未充分向民衆宣導,致民衆誤認緩衝速限,造成違規事實,責任不該由民衆承擔,要求執法機關面對執法上的瑕疵,進行酌處裁罰。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臺21線南投魚池往埔里方向的區間測速,面對1500多張超過70公里就開出的罰單,認爲「處分顯有不妥」,指出地方議會決議事項與中央法規牴觸無效時,承認當時未立即對議會決議無效事項,再加以說明回覆,並且也沒有針對降低速限部分,先妥適事先公佈周知,在未宣導民衆知曉規定變更下,將取締速限調爲超過71(公里/小時)以上即取締,嚴重影響往來民衆的權益,已建請監理處罰機關,對71至79公里行駛速限範圍部分,發文建請撤單。
南投監理站站長黃永鬆表示,初估統計21線51.1K埔里桃米坑至53.9K魚池澀水路段區間測速,4月間因爲降低彈性範圍,就車速71至79公里間所開出的1500多張紅單,以每張罰單1600元計算,總金額超過240萬,未來會尊重南投縣警局交通隊的意見,收到正式公文後,會協助予以撤單。
中潭公路桃米到魚池大雁段的區間測速照相設備,兩年前一度放寬限速至80公里,近來更改速限民衆收到大量罰單,引發民怨。圖/民衆提供
中潭公路桃米到魚池大雁段的區間測速照相設備,兩年前一度放寬限速至80公里,近來更改速限民衆收到大量罰單,引發民怨。圖/民衆提供
中潭公路桃米到魚池大雁段的區間測速照相設備,兩年前一度放寬限速至80公里,近來更改速限引發民怨。圖/南投縣交通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