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速限未公告 臺21線南投魚池逾1500張超速罰單撤銷

中潭公路桃米到魚池大雁段的區間測速照相設備,兩年前一度放寬限速至80公里,近來更改速限民衆收到大量罰單,引發民怨。圖/民衆提供

臺21線南投魚池往埔里方向的區間測速系統,原本取締時速爲60公里,警方自4月起未經公告,取消原本放寬至時速80公里的取締彈性,開出1500多張罰單引起民怨。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昨承認執法有瑕疵,已決議撤銷罰單,目前已籤辦公文,覈准後機函送南投監理站處理。南投監理站指出,針對取締瑕疵,將尊重執法機關意見辦理。

南投縣長許淑華說,臺21線魚池往埔里路段,2年前配合議會建議,擴大緩衝速限至80公里,警政署認定牴觸母法、不具效力,但議會與民衆都不清楚,近期因爲交通隊人事異動、設備維修,依中央法規改回緩衝10公里、時速70公里及開罰,但事先未宣導,導致民衆誤判而違規,不該讓民衆承擔執法瑕疵。

臺21線該處區間測速,4月起調整執法標準後,時速超過70公里就拍照開罰,總共開出1500多張罰單。南投縣警局交通隊認爲,「處分顯有不妥」,地方議會決議事項與中央法規牴觸無效,但當時未立即針對該事項加以說明,也沒有針對降低速限適事先公佈周知。

交通隊表示,在未宣導民衆標準已變更,就把取締速限調降爲超過時速70公里即取締,影響民衆的權益,已建請各地監理機關,針對4月起時速71至79公里間的取締罰單,發文建請撤單。

南投監理站長黃永鬆表示,初估統計21線該路段區間測速,4月起因降低彈性範圍,就車速71至79公里間所開出的1500多張紅單,以每張1600元計算,總金額超過240萬,尊重南投縣警局交通隊的意見,收到正式公文後,會協助予以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