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收2000元賣預付卡門號 「不知對方是應召站」判無罪
▲甘姓女子以2000元代價將預付卡門號賣給應召站媒介色情且供不特定人士做使用。(圖/達志影像)
臺北一名甘姓女子以收取2000元售出預付卡門號,遭應召站用來媒介色情,經檢方偵辦,她依幫助圖利媒介性交罪起訴。對此甘女辯稱,不曉得門號被拿出做應召集團媒介性交易。法官則認爲,大部分人都認定詐騙集團纔會使用人頭門號,少數人知道應召站也會用人頭門號犯罪,故採信甘女辯解,判她無罪,可上訴。
甘女於去年12月13日向遠傳電信申請一張預付卡門號,並交個一位「譚大哥」,不料該門號卻遭應召集團作爲刊登「發現一隻超級卡哇伊的小可愛缺錢下海了,哪位哥哥好心幫幫忙…」的性交易廣告時,且供不特定人聯繫使用。警方並於同月26日在臺中汽車旅館佯裝成男客,當場查獲應召女子蔡女,根據蔡女供詞與通聯記錄和本門號申請書,檢察官認甘女協助媒介應屬實。
對此甘女表示確實有將門號交給一位「譚大哥」作使用,但門號是預付卡,申請時僅付300元並不是有價值的財物,而且用戶需要在啓用後的有效期間內儲值,纔可以繼續保留該門號繼續使用,如果一旦預付金額使用完畢未再加值,該門號就無法使用,強調將門號交付他人並不代表有幫助他人犯罪之意。
法官認爲,新聞常報導詐欺集團會使用人頭門號,且爲檢警積極查緝、宣導,至於應召集團也會使用人頭門號一事則較少人知道,無法認定一般人都能認識到門號可能會遭應召集團不法使用。
判決指出,甘女否認有賣預付卡門號,而且檢察官無法證明「被告取得2000元與交付本案門號間的關聯性」,以及「譚大哥」是否爲應召集團成員之一,認定甘女犯罪罪證不足,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