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老公出國找緣」一次2000 因「網站有18禁」獲判無罪

▲該網路聊天室有標示「未滿18歲不得進入」的警語,成爲本案判決的關鍵。(圖/翻攝自UThome視訊聊天室)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林姓女子於去年8月上網刊登援交資訊,以「老公出國找緣」在聊天室尋找客人,遭到網路巡邏的員警發現,依違反《兒童及少年剝削防制條例》移送並起訴。彰化地院近日宣判,認爲該網站已標示分級與隔絕未滿18歲者進入瀏覽,因此判林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女於民國去年8月9日於一處網路聊天室上,以「老公出國找緣」爲暱稱,公開發布「今晚乏了明天開始想約了自加我賴...」、「兩千戴套不肛不吻房費你出(胖人妻)賴ID...」、「今晚乏了明天開始連約三天意者自加瀨...」等訊息

員警於網路巡邏時發現後,以暱稱「等待」與林女攀談,而循線查獲以上案情,認爲被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因此將林姓女子移送法辦。但林女偵訊時表示,確實有發佈以上訊息,但其用意只是想找人聊天,不是要約見面從事性交易或是援交。

法官司法實務認爲,林女使用與「援助交際」中「援」同音字的「緣」,再加上「找」字,構成「找緣」一詞,即暗示尋找援助交際的意思,且林女更明白髮布「兩千戴套不肛不吻房費你出(胖人妻)賴ID...」等訊息,認爲被告辯詞不足採信。

但法官表示,被告所使用的聊天室網站首頁上,即有在明顯區域刊登「限制級警告標語,並載明「未滿18歲謝絕進入瀏覽」等內容,足以讓林女認定該網的網友都年滿18歲,由於《兒童及少年剝削防制條例》是爲保護兒童及少年,因此本案判決林女無罪,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