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帶妻兒「酒駕毒駕」墜河全死!1歲雙胞胎還在家...法官判一起喝酒者有罪

男子酒駕載着妻兒回家途中三人墜河而死。(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記者康心禹綜合報導

江蘇連雲港市一名李姓男子帶着妻兒與一羣人吃飯,吃到一半妻子想回家,在開車送妻兒回家時車子衝進河中,他和妻兒三人皆死亡。經檢測後,李某涉嫌酒駕和毒駕,他的親人將當天與李某一起吃飯的其他人全部告上法庭。經法院調解後,其中6人各賠償了1.5萬元(約新臺幣6.3萬元)。

據《澎湃新聞》報導,李某在2019年1月17日晚上帶着妻子和兒子外出與朋友吃飯,李某作爲飯局的召集者,自帶散裝白酒,當時一起吃飯的連李某一家三口在內共10人。

吃飯吃到一半妻子想回家,當時李某已經喝了150c.c白酒,酒後竟駕駛一輛小轎車送妻兒回家,在行使途中發生車禍車輛前部與橋側護欄發生碰撞後衝入河中,李某和妻子當場死亡,兒子在受傷後搶救仍無效身亡。

事發後經交警部門認定,李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妻子和兒子全無責任。經檢測,李某血液乙醇含量220mg/100ml,還有氯胺酮(俗稱K他命)成分,涉嫌酒駕和毒駕。

李某一家三口死亡後,家中還有一對纔剛滿一歲的雙胞胎女兒父母身體健康狀況較差,沒有經濟來源。事後,李某家人將當晚與李某一起喝酒的其餘7人全部告上法庭,其中1人因提前離場起訴書沒有送達,家人對該被告撤訴。

東海法院審理後認爲,李某的妻子未勸阻先生酒駕和毒駕的行爲,還主動提出要丈夫開車送她回家,因此也重大過錯。考慮到李某家中父母老弱,還留下一對雙胞胎女兒生活艱難,承辦法官決定多做調解工作,妥善處理該案。

辦案人員做了大量調解溝通工作,終於在本月14日開庭之前達成協議。最後法官裁定,6名被告每人賠償原告1.5萬元(約新臺幣6.3萬元),賠償金分配給李某的父母及岳父母,賠償事宜塵埃落定,各方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

法官認爲,李某喝酒後駕車離開,同飲者理應有勸阻的義務,但由於他的妻子當時同在席中,妻子的勸阻義務明顯要大於其他人,加上李某身爲飯局召集人本身應負高度安全謹慎義務,酒駕、毒駕的行爲沒有顧及自身及妻兒的安危,最終造成悲劇的發生,因此同飲者的責任相對較小,考慮人情道義及對孤老幼兒同情,此案件最終調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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