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道存服完3年刑出獄…涉侵佔裁定羈押禁見「無縫轉看守所過新年」
太平洋電纜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公司近200億服刑3年後,原於2020年元旦出獄,不料卻因涉嫌侵佔基金會款項1.24億元,遭檢方聲請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一出獄就又被押上囚車,期間孫還一度難過落淚。而北院今(1日)一早開庭,認爲孫道存涉犯公益侵佔罪,考量罪刑情節、涉犯金額,裁定羈押禁見,他與嫩妻團聚的美夢也跟着破碎。
▲孫道存剛出獄就又上囚車,無縫轉往看守所羈押。(圖/記者黃彥傑攝)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公司近200億元被判處3年徒刑確定,本來他將於2020年1月1日服刑期滿,卻因涉嫌侵佔基金會1.24億元,遭檢方聲請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法院原定於12月31日裁定,卻突然改於2020元旦早上提訊孫道存,裁定有無羈押必要。
孫道存12月26日出庭時,坦承挪用基金會資金,但辯稱只用了2200萬,且在調查前就已還清,絕不是檢方起訴的1.24億元那麼多,他對本案感到相當後悔、難過,並提出桃園八德外役監的「返家聯絡簿」,證明自己「很乖」,希望法官能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但檢察官認爲,雙方對侵佔金額的認定,差了1億元左右,孫道存恐有逃亡可能,希望法官能將他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若裁定交保,考量孫道存的社會地位、名聲,金額以500萬元以上較爲適當。
法官認爲,孫道存坦承的侵佔部分,與檢察官起訴的金額,落差高達1億,有必要詳盡調查,再考量罪刑情節,認爲孫道存先前提出的500萬元保釋金,與上億的侵佔金額落差太大,若交保恐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的可能,裁定羈押禁見。
孫道存在太電案與稅款案纏身的這幾年,遭投資人求償以及行政執行等原因,資金無法自由運用,竟從2012年起至2018年間,指示不知情的太電董事長專員,多次以1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的金額,小額挪用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的資金,遭北檢依公益侵佔、業務侵佔等罪起訴。
如今孫道存纔剛服完太電案3年刑期,卻因侵佔基金會資金,出獄無縫轉至看守所羈押,在2020年的第1天,就有個難過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