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陳同佳投案 蔡英文臉書回擊:不要被誤導!我們從沒放棄國家司法管轄權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23日服刑期滿後,寫信給港府透露有意願臺灣投案不料卻引發兩岸政治攻防展。總統英文22日晚間6時許在臉書表示,陸委會已經透過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發函給港府,要求港府同意臺灣派檢警到香港押解陳嫌,「我要鄭重澄清,不要被誤導,我們從來沒有放棄國家司法管轄權。」

▲總統蔡英文22日在臉書迴應「陳同佳投案」一事。(圖/翻攝自蔡英文臉書)

總統蔡英文臉書全文

關於香港人陳同佳是否來臺受審一事,我要鄭重澄清,不要被誤導,我們從來沒有放棄國家的司法管轄權。這個案件受害者加害者都是香港公民,此時此刻,加害者依然被關押在香港監獄,重要的證據資訊也都在香港。我們不樂見香港政府拒絕行使管轄權、拒絕爲受害者討回公道態度。稍早,陸委會已經透過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發函給港府,要求港府同意臺灣,明天派檢警到香港押解嫌犯。案件發生在臺灣,我們當然主張司法管轄權。我希望香港政府負起責任,提供必要的協助,讓司法機關掌握充分的證據,完整確認法律責任,還給受害的香港人公道。是誰政治凌駕法律答案很清楚

陸委會22日下午會同內政部法務部召開聯合記者會。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指出,下午已正式透過既有機制致函港方,希望港方提供本案相關合法協助。他強調,「香港不辦,我們來辦。」

邱垂正表示,港女命案發生以來,政府立場明確,還給被害家屬公道,相信這是臺港民衆期待,呼籲港方能儘速正面迴應並提供相關協助,也希望下午正式致函後,希望港方依照先前承諾及相關在港的卷證資訊,提供我方赴港人員攜回。

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22日也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陳同佳是自願往臺灣自首,絕對不存在坊間所講「被自首」,而且臺灣方面已經對陳同佳發出爲期30年的通緝令,「既然嫌犯願意自首,相關單位應立即收押纔是常理及符合國際慣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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