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紫雲/軍改再思辨:暴力凸顯退俸罰則必要

反軍團體八百壯士」攜帶油壓剪與鐵鏈,試圖破壞拒馬攻入立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軍改議題仍在延燒,但出現計劃性組織性暴力攻擊,包括記者都慘遭大規模攻擊,形同無差別殺傷,其正當性迅速遭到質疑,反而模糊焦點。

事實上,如同國際政治名言「外交官閉上嘴巴,將軍的砲衣就拉開」,軍人是穿着軍服的外交官、也是戰場的CEO,重新認知軍人的價值、專業與尊嚴,臺灣國家安全與利益才能真正確保。

敏感的「軍退年金改革,可說是一場嚴峻的挑戰。事實上,蔡英文總統在2012年、2016年總統大選政策研擬,對年金改革早有「軍、公教」分離的認知(注:筆者在兩次總統大選皆參與民進黨國防政策的草擬工作),同時民進黨的訴求是轉型正義,因此對軍退年金的改革與轉型,也須避免部分人士「齊頭式平等」主張,造成不當改革損其尊嚴與利益,以使軍退年金的改革具有更充分的正當性。

我們今天談政治、談軍事,就是爲了讓下一代學經濟、學藝術、談哲學。就如同穿軍服的國民,就是爲了保護沒穿軍服的人自由。因此,西方民主國家對軍人地位的尊重,除了工作的辛勞外,更是基於憲政層次考量,主要包括:

憲法的限制

首先,軍人是國家合法暴力組織,擁強大武力同時接受《憲法》約制,政治立場與表意自由(express their opinions)都受到嚴格限制,以達到民主體制「權槍分離」、「文人統制」的核心基礎。民主國家,軍人放棄部分民權、政治人權(civil, political rights),無條件接受民主政府的文人指揮,只爲國家爭權利,不爲自己爭權益,可說是純度最高的團體。此種認知與素養,是軍人最高榮耀,更是其他職業無法企及的境界。

有意識的接受高風險

各國的軍文關係研究都明確定義軍人面對的是外部安全,在戰場上面對的是國家級的武裝對手,擁有重火力、精準彈藥等殺傷力強大的火力,高強度的威脅來源。軍人身爲武裝公僕(armed servant),在憲法授權的合法任務,需無條件執行上級命令,且是在直接的生命風險下進行,戰場沒有「職災」、「勞檢」等權威性的制度性防範措施可言,軍人更無罷工權、工會權。換句話說,軍人在執行合法的軍事任務時,其職場特性是完全叢林法則,競爭對手的手段與火力是毫無規則可預期。職業的風險可說是各行業中最高。

結構性淘汰的科學

軍隊組織的屆齡退役較其他組織嚴格冷酷,主要是人類學、科學理由。人的生理隨着年齡退化,如聽力在20歲可聽到1,800赫茲、30歲只能聽到1,500赫茲。20歲的視覺可以看到160度,30歲約只有140度。在戰場上的體能反應速度也就逐年下降。武裝部隊的層級組織又是呈現高度的金字塔結構,基層單位極度倚賴精壯人力的補充。因此,所謂的「停年」便成爲升遷的制度性關卡,一旦成員在特定年紀與特定階級仍無法升遷,組織便需強制予以解除職務。此與文官單位的升遷無年齡限制的性質大不相同。

強制退役的機會成本

軍人的生理年齡受到約制,未晉升更高管理階層,就不適合野戰環境,因此民主國家普遍給予軍人提早退休與退俸,年俸啓始點都爲20年給予半薪50%以上,也就是補償其奉獻的青春歲月。一方面,退役約爲38~42歲,在民間有機會找到新工作。但越往後退役,在社會的就業機會就越低,因此替代率年增2%~2.5%,也是彌補其損失的機會成本。

政府的政策責任

1994年提出的「十年兵力規畫」,2001年開始,歷經精實、精進、精粹、勇固,人數由40萬至21.5萬。(未來17.5萬至19萬)。人力結構變動過大、過快,使得基金分母與退役人員失衡。由於是配合政策「被退役」,因此政府需負較大的道義責任,對基金缺口窮盡一切努力後,再行調整支付額度,如此更具正當性與說服力。

軍人是戰場的CEO需革新轉職配套

實際上,軍隊的參1-4就是民間企業人資、企劃、行銷、倉儲物流。軍人由初官伊始,就是CEO的養成,在戰場敵火下執行領導統御,決策品質高於一般組織。此即爲他國退役軍人在民間企業仍獲得重用的原因。

波灣戰爭後勤司令巴可尼斯(William G. Pagonis),退役後爲施樂百貨集團(Sears)延攬。其他如軍事科技的發明與運用,也都創造巨大經濟效益,如網路、IOT。「運籌帷幄,決勝千里之外」,將是每家企業都應該學習的一大課題,此也是戰鬥兵科軍士官退役後可以在民間企業發揮的強項,退撫的轉業機制應予以強化推廣與媒介。

易言之,不是同情、施捨,而是純粹還給軍人該有的尊嚴與處遇。放諸臺灣民主化歷程中來觀察,雖然軍中人權仍有個案問題,但由憲政角度切入,自1996年第一次總統直選後,歷經6次總統直選、3次政黨輪替,國軍忠實扮演憲法賦予的角色,成爲民主轉型守護者

▲國防委員會審查軍改案,國防部長嚴德發(左)、退輔會主委邱國正(右)。(圖/記者屠惠剛攝)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部分退軍陳抗出現組織性、連續性暴力攻擊事件,連媒體記者都受害,更喚起外界對涉及間諜判罪確定的退役軍官仍可領取退俸的質疑。因此,在享有高所得替代率下,類似美軍退役人員給付條例(Military Pay Policy- Retired Pay)也值得引進。其基本精神是退役人員若影響軍人榮譽或遭判刑情況下,將遭到降階、減俸的處遇。

知名的代表性案例,包括空軍退役四星上將李希特(Arthur James Lichte)2017年因性醜聞而遭降階爲備役少將並減俸5千美元。退役陸軍中將李維斯(Ronald Lewis)也因「多所違反軍官與紳士的不當行爲」(conduct unbecoming an officer and gentleman on multiple occasions)而遭降爲備役准將。甚至前中情局長四星上將彼得雷烏斯(David H. Petraeus)因婚外情、泄密等案,也可能遭降階。

民主國家的軍隊都經歷過類似國軍目前信任危機的陣痛期,最代表性的就是越戰後,美軍的國內信賴瀕臨崩潰,但倚賴中堅軍官的改革,使美軍改頭換面重新贏得美國民衆尊敬。簡而言之,對於軍人、軍退年金的處遇,執政的民進黨首應將威權時代歷史包袱切割,持平看待武裝部隊此具特殊性的專業團體。同時,引進民主國家相對成熟的軍事年金制度及榮譽制度,便可在維持軍人尊嚴、年金改革正當性、國家安全間,取得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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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紫雲,淡江大學整合戰略與科技中心執行長、助教授。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