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趙少康:下三濫手法偷渡廢死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表示,大法官用下三濫的手法偷渡廢死,可惡至極,不但以後不會有死刑的宣判,連以前的37名死刑犯都可以請求非常上訴,逃過死劫。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昨對死刑做出合憲解釋,但嚴格限縮適用範圍,犯罪情節須達最嚴重情節,且程序上須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今天表示,大法官用下三濫的手法偷渡廢死,可惡至極,不但以後不會有死刑的宣判,連以前的37名死刑犯都可以請求非常上訴,逃過死劫。

趙少康表示,大法官當然會有自己的價值觀,也可以堅持自己的價值觀,但總要說得出道理,要能以理服人,尤其不能依附執政黨,做執政黨的打手,更不可以行不由徑,投機取巧,不敢大開大闔走大路。騙社會有條件合憲,有條件卻等於不合憲,大玩文字遊戲,請問大法官跟詐騙集團有什麼不同?

趙少康批評,大法官不敢跟80%的社會主流唱反調,不敢明目張膽違反法律情感判決死刑違憲,卻絞盡腦汁設計出八道關卡,關關卡住死刑,表面雖未廢死,卻達到實質廢死的目的, 用心惡毒、手段陰狠,根本不是大法官應該的態度與行徑。

趙少康說,如果大法官真覺得應該廢死,就大聲的說出來,從學理及實務上堅持自己的理念,現在不此之圖,卻使用這種下三濫的手法,明修棧道 、暗渡陳倉,不負責任,偷渡廢死,以爲可以瞞過天下人耳目,可惡至極。不但以後不會有死刑的宣判,連以前的37名死刑犯都可以請求非常上訴,逃過死劫。

趙少康指出,本來如果廢死,就應該有終身監禁的制度,把極惡之人與世隔絕、一輩子關起來,可是大法官不敢公然廢死,所以也不敢提終身監禁的補救方案,大法官及民進黨的僞善,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趙少康強調,廢不廢死,本來是立法院的權責,立委代表最新民意,立委不敢廢死,大法官越俎代庖,民進黨借刀殺人,以爲可以逃避責任,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對不需經過選舉只需仰賴民進黨恩給的大法官,以及躲在背後操控的民進黨,這個帳在下次選舉,是要一票一票算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