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裝人工血管「系不好安全帶」挨罰 法官撤銷暖回:他想活下去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屏東葉姓貨車司機因病在左肩上裝設化療人工血管,2018年6月23日開車上國道三號,卻因爲安全帶無法正確繫好而吃上罰單,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屏東地院法官認爲,按照常理應該要勸葉男不要開車,但他是爲了工作需要,裝設人工血管也是想要活下去,情況特殊,最後裁準撤銷原處分

▲葉男因爲生病無法正確系安全帶,於是提告要求撤銷罰單。(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葉男提到,2018年6月23日上午8點22分開車行經國道三號北上303.8公里處,卻被警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我上國道確實有系安全帶,警察如果將取締照片放大,就能看到灰色的安全帶」,雖然他的左肩上方裝有人工血管,無法以正確的方式繫上,但還是有乖乖遵守法規,因此希望能撤銷原處分。

交通部公路總局雄區監理所梁姓代表人反駁,從照片正面看,葉男的左臂下沿處可以看到一塊黑色的、疑似是安全帶的束帶,可是經過科學儀器檢測再看一次,會發現他的手臂上端至腰部胸前左上右斜處並無安全帶穿越的痕跡違規屬實,開罰並無不妥。

▲法官勸葉男和醫師溝通是否能改變人工血管的位置,否則未來還是有可能被開罰。

不過,屏東地院法官認爲,葉男的左肩裝有人工血管,按照一般的方式系安全帶一定會受到影響照理應該要求他不要開車,以免觸法,但考量到這是工作需求,加上裝人工血管也是爲了活下去,如果這樣要求,無疑是讓他無法生活下去,由於情況特殊,因此裁準撤銷原處分。

法官最後也不忘提醒葉男,縱使這次可以撤銷罰單,但開車系安全帶是國家訂定的規定,一旦發生車禍,他不僅會受到較嚴重的傷害,民事求償上也無法要求對方全額賠償,如果不想承擔這樣的風險,最好向公司申請更換工作內容,或者與醫師商量看能否在不影響醫療結果前提下,改變人工血管的位置,「畢竟不管是放人工血管還是開車,都是爲了活下去而做的努力,撐過化療卻因爲工作出車禍受傷,總是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