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鴻行使歸入權 資本公積進補
雙鴻11日公告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來函通知,因持股逾1成的大股東鄭雅蘋暨其配偶陳族元於今年5月3日至6月29日期間,買賣雙鴻股票共計4,667張,並認定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計算獲有差價近1.48億元,雙鴻依法得行使歸入權,將其利益歸於公司,資本公積將因而進補。
雙鴻指出,該名大股東因看好雙鴻前景所以參與投資,先前累計持股逾1成,不過,據初步瞭解,該名股東在處分部分持股後,目前對雙鴻持股已不足1成。
根據證交法規定,所謂短線交易歸入權針對的是發行股票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亦即俗稱的內部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的大股東,對公司上市(櫃)股票或公司發行具有股權性質之其他有價證券,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得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之規定。在於法有據下,雙鴻資本公積添金確有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