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臺灣不僅重罰 還要考量人性
臺北市的新住民單親媽媽入境時攜帶豬肉製品被裁罰20萬元,臺北分署人員到她的住處追討罰鍰。(行政執行署提供)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將新冠肺炎防疫及對抗非洲豬瘟相關裁罰、追討,直接由院長辦公室管考,並要求行政執行單位嚴格執行,不惜祭出查封、境管,甚至管收的手段,但不分輕重,嚴格執法的肅殺氛圍,到底是爲守護臺灣達到警惕效果,還是把人民當成敵人,引發民怨。
任何法律對違規行爲的處罰都須依照比例原則,這就是爲什麼行政處罰都訂有彈性空間,讓主管機關可依實際情況裁量。
新冠肺炎防疫裁罰案件中,有明知自國外入境後應該居家檢疫,卻違反規定到涮涮鍋用餐,還有根本就無視防疫規定,呼朋引伴到餐廳聚餐等故意違規行爲。也有借住友人家檢疫遭社區排擠,被迫出門取餐而違規受罰。
對抗非洲豬瘟的裁罰案,固然有明知不得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卻故意違規者,卻也不乏不知肉類製品成分,在返臺行李中被查獲,或境外親友好心寄送肉品禮物而受罰的民衆。
儘管違法態樣不同,但行政罰鍰的金額卻差不多,且只要滯欠繳納罰鍰,一律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讓受罰民衆面對查封、拍賣財產、境管,甚至被管收的可能。
例如高雄吳姓女子,過境香港買了一個大亨堡返臺就被罰20萬,繳了7萬罰鍰後,未繳部分竟然就被行政執行查封市價200萬的套房,面臨被拍賣的命運。
政府拒病毒於境外的出發點值得肯定,但是不分情節,一律對民衆重罰,並使用行政執行的強制手段催討,無視法律之外的情理和比例原則衡量,可就傷害國民感情,守護臺灣不是隻有雷霆嚴罰,還要考量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