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保證金不扣酒駕車 員警被送辦

因酒民衆苦苦哀求,並主動提議交付2萬元保證金員警竟同意不依法查扣機車。(翻攝照片林宏聰高雄傳真)

市警林園分局徐姓員警元旦見民衆疑似酒駕,開立違規舉發單,但因對方苦苦哀求,並願意交付2萬元保證金,徐員竟同意不依法扣留機車;民衆事後要領回保證金,所長髮現同仁誇張行徑,報請分局處置,將這名員警依受賄罪嫌送辦。

林園分局港埔所徐姓員警1日遇到洪姓民衆前來索取法院寄存文書,見對方騎機車卻渾身酒氣當場測試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依規定應予以查扣機車,等裁罰程序完成後才能發還。

然而,洪姓民衆一直拜託,表示自己工作急需交通工具,央求員警不要查扣他的機車,更主動表示願意交付2萬元保證金,強調自己一定會去繳納酒駕罰鍰,沒想到徐姓員警竟然答應道收下2萬元保證金,未當場查扣民衆機車。

洪姓民衆事後將罰單繳清,4日拿着單據回到派出所,表示想領回2萬元保證金,正好當天徐姓員警不在場,洪男便向所長說明來龍去脈,港埔所長髮現同仁未依規定處置,立刻向所屬林園分局陳報,分局也主動調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檢附相關證據函送偵辦,釐清徐姓員警是否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受賄罪。

林園分局表示,將加強員警法紀教育,要求未來一定要遵行各項法律程序、落實稽覈工作,避免員警有僥倖心態,以符合人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