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冰飲品稽查...大苑子一分店「腸桿菌科」超標40倍

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共裁罰122萬元。圖/食藥署提供

夏天到了,不少人一定會來杯飲料或一碗冰品消暑,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佈最新稽查結果,抽驗474件產品,本次違規案件共裁罰122萬元,其中有26家業者總糖量、總熱量等未符合規定,5件飲料及冰品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連鎖茶飲「大苑子」的一家分店,腸桿菌科含量超標40倍,地方衛生局已裁罰4萬元。

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共同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查覈現場調製飲料業者及現場調製冰品業者384家、抽驗474件,副署長林金富說,本次專案查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及保存來源文件等缺失,已由地方政府衛生侷限期改正並複查合格,本次違規案件共裁罰122萬元。

另外,查獲1家食品業者登錄不符規定、2家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及1家食品原料逾有效日期;「連鎖飲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查覈,有26家業者總糖量、總熱量等未符合規定,另抽驗結果5件飲料及冰品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1件酸梅湯原料農藥殘留不符規定。

林金富說,本次裁罰金額最高的,是嘉義縣朴子市萬齊心茶坊(古丁原味品茶館),因爲紅茶茶葉原料原產地,以及古丁阿薩姆紅總糖量及總熱量不符合標示規定,已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裁處總店(古町鮮果茶飲)8萬元。

另外,連鎖潛艇堡業者SUBWAY花蓮建中店,因「飛想茶檸檬紅茶」檢出腸桿菌科數值爲26菌落形成單位(CFU),超過10CFU的限量規定,由花蓮縣衛生局裁罰3萬元;連鎖飲料店大苑子南投店,由南投縣衛生局裁罰3萬元,檢出腸桿菌科數值爲410CFU,超過10CFU的限量規定。

林金富指出,大苑子南投店長桿菌科數值超標40倍,是本次最高,腸桿菌科不合格代表原料或製造過程有被污染,書田診所胃腸肝膽科主任醫師邱展賢說,大腸桿菌只是一個監測指標,代表環境有被污染,但有沒有其他毒素污染不曉得。

邱展賢表示,單以大腸桿菌超標,可能會引發腸胃炎,輕則噁心、嘔吐、腹瀉,嚴重一點會發燒,整體而言和攝取到的毒素含量有關,其他毒素也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反應,以先前發生的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爲例,患者就需要換肝、洗腎,甚至可能引發死亡。

食藥署提醒,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險,否則可處新臺幣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或原料,可處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未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標示,可處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未辦理食品業者登錄、飲料或冰品不符合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