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少開競選支票 先還債(莊振輝)

稅制優化措施以及稅收影響預估值

立法院財委會日前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租金自原來之列舉扣除額改列特別扣除額,扣除額若定爲18萬元,減稅利益介於32億至71億元;若扣除額30萬元,減稅利益預估46億至102億元,識者舉一隅可知全貌。

財政紀律法明定稅式支出係指政府爲達成經濟、社會或其他特定政策目標,利用稅額扣抵、稅基減免、成本費用加成減除、免稅項目、稅負遞延、優惠稅率、關稅調降或其他具減稅效果之租稅優惠方式,使特定對象獲得租稅利益之補貼。

中央政府之稅式支出金額龐大,對政府之財政有重大影響。依據行政院之稅式支出報告顯示,截至112年4月底,稅式支出項目高達213項,其中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式支出項目共130項,其餘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交稅、遺產稅、贈與稅等共83項。

108年至112年之稅式支出每年平均數爲4389億4,713萬元,佔歲出平均數2兆2216億元之20%。若全數用於償還債務,依據財政部公佈中央政府之國債鍾資料,迄至112年10月底之未償債務餘額5兆8638億餘元,可以在13.36年內全部還清。有立法委員提出本年度之歲入若確定超收應還稅於民。財政部長表示,財政健全及財政韌性很重要,若實徵數超過預算數,希望用來「減少舉債、增加還債」,個人非常贊成此種主張。

國民之租稅負擔是否過重?一般使用租稅負擔率,以課稅收入佔國內生產毛額(GDP)之比率加以衡量。臺灣自民國108年至113年之租稅負擔率在12.10%至13.20%之間,平均數爲12.78%。若與世界各國相比較則明顯偏低,較中國大陸之19.52%低6.74個百分點。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之近5年平均數爲33.57%,系我國之2.63倍。日本爲31.78%,韓國爲27.38%,分別爲我國之2.49倍及2.14倍。法國更高達45.46%,將近GDP之半數。

我國之未償債務餘額年年攀升,其主要原因爲偏低之租稅負擔率,以及年年增加之社會福利支出。其中大多系基於選舉考量,而頻頻施行用以討好選民之政策,以及減稅之稅式支出,致使政府入不敷出,必須舉借債務彌平收支短絀,進而影響財政之健全性。

自94年迄113年,20年間之總預算歲出規模自1兆5,669億餘元,成長至2兆8,817億餘元,增幅1.84倍。而同期間之社會福利支出卻自2856億餘元,佔歲出比率18.23%,逐年成長至7,916億餘元,增幅2.77倍。113年之社福支出佔27.5%,居政府之首位,遠高於教科文支出的19.5%、經濟發展支出的15.1%,國防支出的15.0%。政府之經常支出多爲消費性支出,資本支出則具有回收性,其建設國家促進經濟發展之效果遠高於經常支出,經濟發展支出有66.69%爲資本支出,遠高於社會福利支出僅有0.65%。

108年制定之財政紀律法,明定財政紀律指對於政府支出成長之節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之降低、公共債務之控制及相關財源籌措,不受政治、選舉因素影響,俾促使政府與政黨重視財政責任與國家利益之相關規範。執政者爲國家之長治久安與未來發展願景,應恪守財政紀律,逐年降低因選舉考量之社會福利支出與稅式支出,方不負全民之付託。

(作者爲前立法院預算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