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餘登發案的蝴蝶效應──蔣經國放手民進黨組黨的陽謀(二十二)(龍城飛)
警備總部軍事法庭公開審理餘登發、餘瑞言父子涉嫌叛亂案。(姚琢奇攝)
筆者繼續討論「蔣經國放手民進黨組黨的陽謀」相關話題。本次主題將繼續討論民進黨組黨9年前1979年1月發生的「餘登發案」,引用2008年國史館出版蕭李居編輯《戰後臺灣政治案件餘登發案史料彙編》、民國68年(1979)10月吳哲朗編着《餘登發七八生日會記實》、民國68年(1979)7月號《八十年代》雜誌等。筆者在此次文章中結束「餘登發案」的討論,之後將進入「美麗島事件」研究。
一、餘登發案後黨外人士的反應
民國68年(1979)1月21日,調查局以涉嫌匪諜吳春發(吳泰安)叛亂案,將餘登發、餘瑞言父子逮捕,2月9日移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下稱警總)審理,3月1日以叛亂罪起訴餘氏父子,4月16日,警總軍事法庭以「知匪不報及爲匪宣傳」判處餘登發有期徒刑8年,餘瑞言2年,緩刑2年。吳春發即伏法。
《餘登發案史料彙編》第616-619頁,收入「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特種調查室情報報告(通報)」,4月18日。警總在各地皆安排「線民」,此通報受文者爲「保安處及軍法處」,摘由爲「吳春發案宣判後反應彙編」,且寫出原報者、轉報者、提供者姓名,筆者顧及當事人形象,不予公開。其中於「社會人士欄」下,對於黨外人士康寧祥、張俊宏、施明德、陳菊、林義雄等人之反應一一清楚,當時警總在黨外滲透甚深,由於篇幅,內容無法抄錄,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當時警總偵查黨外人士中,在年底的「美麗島事件」中,被逮捕者比例幾乎佔有一半,顯示「餘登發案」和「美麗島事件」之間有連續性。
餘登發案後兩個多月,立法委員康寧祥與司馬文武(江春男,1944-,民進黨執政期間,曾任國安會副秘書長)共同創辦之《八十年代》雜誌,於民國68年(1979)7月號上,刊載〈立法委員康寧祥對餘登發案件判決的聲明〉,其中說:「記得民國49年(1960)『自由中國』雜誌的實際負責人雷震也是以『知匪不報』、『言論違法』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他所積極籌組的『中國民主黨』也就因此煙消雲散。事隔20年,餘登發又以『知匪不報』和『爲匪宣傳』被判8年,他所籌組的黨外人士聚會也告失敗。難道說國民黨政府推行20年政治建設的成果,只是在判處政治上的批評者時少了2年徒刑嗎?難道說國民黨政府推行20年政治建設的結果,還不能建立起一套更合理性、更合法治的政治競爭軌道嗎?……本人除了對餘登發先生及其家屬致以慰問和最誠摯的敬禮之外,更鄭重呼籲國民黨結束30年來一貫的政治案件處理方式,以光明磊落的民主風度接受批評者的挑戰,讓所有愛國家愛社會的人民,能在理性、民主、法治的政治軌道上貢獻其愛心與智慧而免於恐懼。」康寧祥署名於民國68年6月1日。
接着刊載張德銘(1938-,黨外運動律師,曾任立法委員)的〈司法與民心-兼論餘登發案的審判〉,其中說:「本案(餘登發案)的承辦法官在開庭時,問案的態度上就給人先入爲主,認定被告有罪的印象。其次,就是餘案之兩項罪名之證據,關於『知匪不報』,是以共犯吳泰安之供述,以及餘登發日記記明8月27日吳泰安來訪,彰化二林人爲定罪之資料。按知匪不報法律規定是以『明知』爲要件,所謂明知就是『確信而沒有懷疑』的意思。吳泰安和餘登發素不相識,而匪諜是殺頭罪,在社會大衆的看法,不可能對陌生人隨便表露其身分。現突然有人跑來說:『我是匪諜』,在一般人的反應,不會相信他是匪諜,反而會認爲他是精神病或另有目的。至於餘登發影印朝日新聞剪報派給鄭中雄、沈義、張水木、蔡平山等人親爲解說,而被判決爲『以演說爲方法爲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分別將朝日新聞在家裡拿給特定人看,並對鄭中雄因不諳日文而給予解說,認定爲『演說』,違反了社會大衆所同意的經驗法則。違反論理及經驗法則的判決,將是失去民心的判決。不但對於被告個人有害,對於司法的威信,對政府的威武而言同樣是有害的。
反觀歐美先進國家,即使一案罪證確實(包括被告自白),但只因偵查或警察機關在取得證據的過程中,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侵害人權的搜捕、逼供情形,則千真萬確的證據,法官都不予採納。近年來,唯一對司法作民意調查的只有法律世界雜誌社,調查的結果,一般人對於法院的印象表示很好的佔百分之零,表示不好的佔66%,表示極壞的佔15%,而表示好的僅佔17%。」
民國68年(1979)10月吳哲朗編着《餘登發七八生日會記實》(圖/作者提供)
民國68年(1979)10月吳哲朗編着《餘登發七八生日會記實》中,紀錄68年10月2日晚上7點半在鳳山市國父紀念館舉辦餘登發78歲生日思念會,各地黨外人士發表演講,吸引了3、4千名觀衆。餘登發當時人在獄中。筆者抄錄其中重點:
張春男說:「在國建會的消息中,大家一定在報紙上看過,有人公然說要和中共通航通郵,這些人也未被抓去,只有餘登發老先生被抓。用『知匪不報』抓他,連國民黨內部都有人這樣不對。」
吳哲朗說:「在我們的國家,叛亂罪實在太沒有價碼,一個乩童自稱匪諜,自封什麼主席,然後隨便封一個人什麼司令,這個被封的人就要被以叛亂罪判處徒刑坐牢。在30年來公然違憲的報禁政策下,臺灣出現了一份未經登記的地下報紙潮流,我和陳婉真小姐是《潮流》的創辦人兼執筆人,結果,警備總部也用涉嫌叛亂的罪名,逮捕《潮流》支持者陳博文先生與印刷廠老闆楊裕榮先生。」
邱連輝說:「前幾天《聯合報》召集我們開一個座談會,當時我特別強調司法要獨立,司法如果沒有獨立,任何從事政治,尤其是爲民主政治站在批評反對角色的人,一定朝不保夕。」
周平德說:「當時(餘登發父子被逮捕,筆者注)我覺得爲了人權,與真正自由民主法治的前途,也希望國民黨來臺灣仍可能回大陸,那早上與各位前輩、許縣長等一致的看法是國民黨可能要實施軍事統治,可能是特務統治的開始,所以決心爲了1700萬同胞的自由與人權而遊行。這遊行是30年來戒嚴令下的一個突破。原計劃隔天到臺北,要在總統府及行政院遊行,當晚在康寧祥家共同研商,決定先透過國民黨中央黨部與黨外人士較有聯絡的立法委員樑肅戎,向他們抗議幾點,以及交涉,第二天早上10點,張寶樹秘書長答覆說希望黨外人士冷靜,不要再進一步行動,因餘案迄今絕不再進一步擴張。當天中午,派了幾個代表許信良、呂秀蓮、張俊宏、康寧祥去和警總交涉,將全案不再擴大而告一段落。餘老被抓的隔天早上,治安單位的人打電話給我,我問他還有幾個要抓,他說不少,我說高雄市還要幾個,他說差不多還要兩三個,要看你們的表現。所以由這些事來看,一個法治的國家是要有法律的根據,罪證的確實,不能隨便抓人,這太危險了。」
楊青矗說:「國民黨內也有一些有良心的人,幾個月前關中來高雄邀我及周平德見面,我對關中說國民黨最不聰明的就是抓餘老縣長,喪失了許多民心。關中說抓餘老縣長時,他去找警備總司令,總司令說『這沒有你的事,我們證據十足。』但是所謂證據是什麼證據。不過是吳泰安去見過他一次,知匪不報,但是吳泰安去找他,他怎麼能確定吳泰安是匪諜。」
姚嘉文說:「大家時常聽到一些人作證說他是間諜、匪諜,判刑後就不見了,改名換姓就出來了。在審判時,我就說吳泰安是不是真的匪諜,吳泰安說他是,所以我出來時曾對幾個國外的朋友說:吳泰安爲了保全他的性命,爲了不讓國民黨抓去槍斃,所以和他們合作、投降。但是有很多朋友,尤其是國外的朋友說吳泰安一定會死,果然,不久案子宣佈,沒幾個小時他就被抓去槍斃。聽說抓去槍斃時吳泰安兩腳發軟,要人家拖他出去,這是殺人滅口,以後還有誰敢替國民黨作證說我是匪諜?除非他想死!
國民黨問到底你們黨外要求我們如何?黨外的意見大致有三點:第一是國會要全面改選。第二點,希望言論自由,以前希望有雜誌,不要禁書,現在黨外向國民黨要求,給我們辦一份報紙,要開放報禁。第三點就是釋放餘登發先生。」
張俊宏說:「餘老先生和他全家人可以說30年來爲高雄縣及臺灣的民主生命、民主前途,奉獻了一切,今天可以說爲了全體臺灣人揹負了十字架。一個偉大的人物,會有偉大的人民支持。」
由《餘登發七八生日會記實》中黨外人士的發言來看,都認爲當局利用吳春發(吳泰安)羅織餘登發罪名,此對國民黨的威信有負面的影響。然逮捕餘登發父子後,匆匆結案,立即處決吳春發,對此國民黨「開明派」亦難解釋。我們將看到國民黨內的保守派與極右派未來繼續採取激烈手段,使得十年內國民黨政權本來可以穩固的基礎發生動搖。(今天一些紅統與深藍族羣朋友不能認識這個過程的性質以及產生的問題,而繼續以當年國民黨保守派的意識與心態對待臺灣與兩岸政局,將可能無法有效扭轉局面。)
二、餘登發案後警總收集臺大學生方面之反應
餘登發案後,警總亦嘗試瞭解學生之反應,4月16日兩天以後,4月18日之「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特種調查室情報報告(通報)」中收有一些臺大學生看法。
政治研究所葛永光說:「有關單位辦理吳、餘等叛亂案,無論在調查、蒐證及審判過程,都秉持審慎的態度,充分表現維護人權、尊重法治的精神,值得稱讚,在量刑方面,極爲適中。餘登發是依據『知匪不報』、『爲匪宣傳』兩罪中最輕之刑罰來並處8年徒刑,似嫌過輕,難免使人認爲當局系受黨外人士遊行、示威之影響,更足以助長渠等今後囂張氣焰。」
臺大電機系四年級粘榮發說:「吳春發是國民黨所『運用』的犧牲品,爲了使餘登發判重刑,將原可以『姑念無知』(因吳春發僅小學畢業)爲由從輕發落的吳某置之死地,這是一項『政治犧牲』。由余案被判重刑顯示,國民黨內部『軍統派』的勢力擡頭,『開明派』之影響力仍未能有效發揮。」
臺大法律系三年級蘇煥智說:「我始終認爲當局不可能判餘氏無罪,因爲怕嚇不了臺,如今餘氏被判8年重刑,出人意料之外,足以顯示今後國民黨將對黨外人士採取更激烈的手段,同時此次選擇美國總統卡特已簽署『臺灣關係法案』及『美國在臺協會』開始作業之時,宣判本案,頗耐人尋味。」
由以上臺大學生對餘登發案的反應,可以看出出身不同,意識形態不同的現象,而日後葛永光和蘇煥智的發展也各走向藍綠殊途。值得注意的是粘榮發當時僅大學四年級,可以認知吳春發在餘登發案中的角色,令筆者非常意外。筆者當時的意識形態接近葛永光,絕無可能會採取粘榮發的角度觀察餘登發案。而三年級蘇煥智指出餘登發案有當時美國承認中共,與中華民國斷交的背景。這也是非常具有睿智的觀點。
1978年12月16日清晨美國駐臺大使館叫醒蔣經國總統,通知卡特總統即將宣佈與中華民國斷交,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一個半月後,1979年1月21日,調查局逮捕餘登發、餘瑞言父子。這兩件事之間有沒有關聯?不知讀者的思考如何?因爲這可能是餘登發案之所以成案的背景線索。美國單方面「拋棄」臺灣,引發臺灣軍方與情治系統隱藏的激烈情緒,在嚴厲對付黨外人士上,採取做給美國政府看的態勢,尤其美國長期支持臺灣海外臺灣獨立運動。而逮捕餘登發這麼重大的事情,沒有蔣經國的允許是絕對不可能的。
三、《餘登發案史料彙編》中有關警總宣佈吳春發(吳泰安)案資料選錄
餘登發爲重要人物,「餘登發案」爲黨外以及之後的民進黨所重視。然吳春發(吳泰安)案則很少聽聞有人關心,長期以來吳春發本人以及臺東海山寺涉案者甚有受到歧視而爲「丑角」現象。「吳春發案」的過程極具戲劇性,吳春發是一個社會邊緣人,他的思維與言行大異常人,敢於偷渡日本、臺灣,且「掀起千堆雪」,不是普通人可以辦到的。吳春發的實際身分以及他是否去過中共駐日大使館,並且受命返臺進行顛覆,筆者甚懷疑其真實性。另一方面,吳春發是否爲國民黨情治單位吸收、利用、滅口,由於缺乏資料,也無法考證。某個角度看,吳春發是真正的「受害人」,最後賠上了性命,時年54歲。
吳春發自爲「臺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主席吳泰安」,發出「革命動員第一號令」,且自填「派令封官」,過程可謂相當勇敢,犧牲後中共應追認吳春發爲「烈士」,骨灰移葬八寶山。但是多年來,並未聽聞中共方面對於國民黨制裁之「匪諜」吳春發,有任何表示。整個事件,疑雲重重,說明「吳春發案」內情並不單純。相對而言,「餘登發案」則甚爲清楚,基本爲吳春發所牽拖。
「餘登發案」使得當時的黨外團結起來,大出國民黨情治系統的意外,由此吳春發對於黨外民主運動的發展着有貢獻,可見歷史事件的醞釀、發生、影響,不能僅從單方面來看。以筆者若撰寫《吳春發事件》一書,將具有高度歷史、政治、諜報與文學價值,甚可以他爲主角,拍成電影,筆者將樂於參與編劇以及串演警總某高層之角色(筆者生於眷村,可說四川話、山東話,若在電影中以四川話、山東話審訊吳春發等臺東海山寺涉案人,劇情將具有高度娛樂性)。
民國68年4月16日,警備總司令部宣佈:軍事法庭審理吳春發、餘登發等15人叛亂案判決之新聞稿。(圖/作者提供,國史館藏)
《餘登發案史料彙編》第611-613頁,收入警總民國68年(1979)4月16日準備宣佈之「新聞稿」,抄錄吳春發判決部分重點如下。
警備總部本(16)日宣佈:警備總部軍事法庭審理之吳春發、李榮和、餘登發等15人叛亂等案,因有連帶關係,經先後依法判決,於本(16)日宣判。
吳春發、林榮曉、餘素貞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吳春發處死刑、林榮曉處無期徒刑;餘素貞處有期徒刑15年。張森源、黃哲聰連續筆者以文字爲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各處有期徒刑8年。破案時搜到的「臺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木製印信、旗幟、軍服等物,均沒收。
李榮和(即臺東海山寺主持和尚,筆者注)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處無期徒刑。許金看、黃宗禮、潘鬆雄、陳文雄、高金子、劉慶榮參加叛亂之組織,許金看、黃宗禮各處有期徒刑12年。潘鬆雄、陳文雄、高金子、劉慶榮各處有期徒刑10年。破案時搜到的「革命動員第一號令」79張、制服乙套,均沒收。
(餘登發父子判刑部分,前文已說明,此處不再重複-筆者注)
徐梅鄰少將特別呼籲國人提高警覺,自美匪建交以後助長了共匪的兇惡氣焰,在此期間施展了無數的統戰花招。今後對我之滲透活動,不僅不會稍減,且必將更爲加強,政府除已採反制措施外,並希望我復興基地全體民衆能隨時注意不法活動,並與治安機關保持密切連繫,以形成全民防諜網,使匪諜無所遁形,並避免受匪諜牽連,遭匪諜危害。
初步的小結
「餘登發案」,從筆者所研究與報告文章中,讀者可以看出,相當複雜,國民黨與民進黨的歷史、兩岸關係走向後來皆深受影響。我們應瞭解,臺灣的地緣政治地位非常特別,臺灣內部某一件事的變動,有可能會引發中國、美國以至於世界局勢的波動。筆者日後若有時間,且查看美國方面資料,可以撰寫《餘登發事件》一書,其中包括極富戲劇性的〈吳春發和他的革命事業〉一章。
餘登發案兩個多月以後,民國68年(1979)7月號《八十年代》雜誌上,刊載尹行仁的〈忠實的反對者──黨外人士不必怯場〉,其中說:「在政治實力方面,也必須有志之士,結合更多優秀人才,將民衆的意願與主張真正提出來,進而在適當時期,形成一個類似反對黨的組織,與執政黨相抗衡。才能使執政黨更謹慎正確的走上民意所希望的民主大道。雷震等人在20年前的政治努力雖不成功,但是在他死後的今天,名政論家陶百川也不禁慨嘆:『雷震當時一些不合時宜的話,歷史證明是正確的,可惜他生得太早了,如果他生在現在,整個情況都不一樣了!』」當時部分的黨外人士嘗試繼承與銜接1960年的雷震組黨中斷的工作,進而組成臺灣第一個反對黨,注意到其中並無臺灣獨立主張。
同期雜誌上,刊載蔣良任(即司馬文武、江春男)的文章〈給黨外的贈言〉,其中說:「在這一段時期,國民黨掌握了大部分的輿論工具,在經過30年的黨國一體的教育下,在社會心理的影像中,大多數人在潛意識裡,總是比較偏向國民黨的。如果黨外人士偶爾犯錯,一定會被四面圍剿。而對羣衆號召力的高估,將導致他們無法擔負的政治責任,黨外無法把一切後果都推給國民黨。黨外有一種泛國民黨的趨向,把每一件事情,都當作是國民黨的陰謀,正如以前的國民黨把每一件事情,都當作是共產黨的陰謀一樣。黨外在這種不健康的政治家庭中長大,無形中也學習了許多國民黨的行爲和態度。國民黨組織大,人物雜,並不是每一個黨工人員都代表國民黨,國民黨紀律不嚴,充滿鄉愿,忠諫之言很少人敢提出,坐令少數黨工人員,或者是個人見淺識薄,或者是醜表功,在外面張牙舞爪,並不一定要把他們當作是國民黨的黨意。少數極端愛國分子,在外面亂扣帽子,亂造謠言,有原則的黨員感到不滿不恥,也因爲老大鄉愿而沒有人敢出來阻止。目前的情形是,國民黨不瞭解黨外,黨外也不瞭解國民黨。黨外與國民黨中央,缺少聯繫溝通的機會。國民黨不瞭解黨外,就沒有辦法瞭解社會問題所在。」
司馬文武(江春男)的文章,相當具有深意,筆者懷疑在今天台灣與大陸的媒體上,這樣的文章是否有可能刊載?而如果將「國民黨」改爲「共產黨」,大致可以成立,未來中國大陸上如果慢慢出現黨外運動,筆者相信過程中絕大多數的大陸人民會支持共產黨,反對黨外人士,因爲在長期的教育與宣傳下,人民像培養皿中的細菌,全部複製彼此,排斥着任何的「異形」。
經國先生過世以後,臺灣的政治與社會結構沒有演變爲「全綠」的本土化文化與政治生態,仍有相當部分的藍營族羣堅守中華民國立場以及期望改善兩岸關係,而且國民黨在選舉中,未必不可能贏取總統寶座,筆者認爲美國方面對此是相當驚訝與失望的。而餘登發先生,當時就反對臺灣脫離中國。臺灣若獨立,永遠只是美國繩纜拉住的一個海外屬地性質的小國家。從這個層次看,當年國民黨方面逮捕餘登發,長期來說是不智的。
前文關於槍斃吳春發(吳泰安)時,由於吳泰安(吳春發是原名,後來吳春發以吳泰安名行走)事先以爲配合警總與調查局牽拖餘登發後,得以形式上判刑後不久即可出獄自由,沒想到會判死刑,馬上執行,到拖出來槍斃時,早已嚇癱。據當時與吳泰安同牢房的獄友說,吳泰安在行刑前,臉上、身上浮現出屍斑,極爲恐怖。此爲同獄之叛亂犯劉國基告之筆者。
(作者龍城飛,原名楊雨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
【未完待續,龍城飛專欄每週一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