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電動自行車三項新國標今起施行 新買的“舊標”車符合條件能上牌

“買完車才知道有新國標要實施,新車轉眼就變成了‘舊’車,不知道還能不能上牌?”記者瞭解到,三項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今天開始落地施行,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電動自行車不得生產、銷售,而個別自媒體對新標準的誤讀,導致“市場在售的電動自行車都將不能上牌”等諸多謠言不脛而走。新標準的施行會對消費者帶來哪些改變?市民買車還能不能上牌?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記者瞭解到,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國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門發佈的《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准入及行業規範管理的公告》,明確三項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於11月1日起施行(以下簡稱“三項新國標”),涉及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電氣安全要求、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三方面,從產品生產層面保障了消費者用車安全,目的是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鋰離子蓄電池的安全性能,預防和減少因電池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並在安全指標、電路分離、禁止車載充電器、增加溯源編碼永久性標識等方面作了嚴格要求。

記者發現,不少市民網友對相關政策不清楚,擔心上牌事宜。“10月份剛買的車,這才知道11月開始用新標準,我買的車還能上牌嗎?網上說法太多了,不知道聽誰的。”

事實上,電動自行車能否上牌,主要依據是2018年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這也是深圳交警目前在辦理登記上牌時要求的必要條件,該規範與上述“三項新國標”共同組成了完整的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同時,該規範2024年的新版本正在修訂中,目前,2024版的技術規範已經在10月19日截止了意見徵集,不過還沒有公佈正式版本。

那麼,這些標準究竟對上牌有哪些影響?記者多方求證得知,“三項新國標”主要是廠家按照新要求去申請更換新版的強制性認證證書,10月31日前銷售的、因未完成認證變更而暫停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可正常辦理登記上牌,11月1日起銷售的、不具有有效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不予辦理登記上牌。

也就是說,11月1日起消費者買車要想上牌,依然是符合2018年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車輛,但同時要符合“三項新國標”。待2024版的技術規範正式發佈後,上牌規則纔會隨之調整,屆時消費者需要購買真正符合“新國標”的車輛上牌。

小貼士

市民有關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的問題,可通過我市電動自行車登記問題諮詢專線18998910935、18998910936(早上9點到晚上9點)進行諮詢,或通過深圳交警、深圳車管所微信公衆號等渠道留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