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報廢併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2萬元 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1.5萬元

上海印發《上海市關於進一步加大力度推進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其中提到,落實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基礎上,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1.5萬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