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資格審覈加計「孃家財產」 南市社會局澄清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陳榮枝指出,身障生活補助審覈注意事項的調整,系因迴歸《社會救助法》規定,並非由審計處提出糾正。(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針對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資格審查,從今年元旦起納入「孃家」財產計算,導致全市1300名身障婦女的補助被取消,引發不分藍綠議員關重關切,要求放寬審查標準,善盡照顧弱勢的責任。社會局澄清說,此案系因迴歸《社會救助法》規定所進行的審覈調整,並非由審計處提出糾正。
社會局表示,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系依《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主動進行修正調整。臺南市縣市合併後,因原臺南縣、市對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審覈規定有所不同,社會局依《社會救助法》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等規定,全盤檢視法規後,進而研擬修正身障審覈注意事項的名稱及條文,希望將有限資源運用於扶助經濟弱勢身障者。
社會局長陳榮枝25日在議會臨時會進行「弱勢過好年」專案報告時,也強調此次身障生活補助審覈注意事項的調整,系因迴歸中央的《社會救助法》規定,所進行的審覈調整,並非由審計處提出糾正。
社會局說,依《社會救助法》規定,身障者生活補助對象均應列計申請人的配偶及一等直系血親,其家庭應列計人口,包含申請人的配偶、父母與子女;亦即不論申請人爲男性或女性,各申請人均需納計其直系血親的動產、不動產等收入並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