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處統計地方政府欠債近9千億 每一欠稅人欠68餘萬
審計部22日公佈100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決算審覈結果年報」,各縣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共8822.1億,前兩名分別是高雄市2032億元、臺北市2028億元。歲入(年初)決算審定數新臺幣9393億元,歲出(年末)決算審定數9862億元,歲入歲出差短469億元;經舉債、移用歲計賸餘,收支仍短絀131億元。
審計部建議,各地地方政府應落實財政自主、開徵特別稅課方案;強化地價評議機制,合理課徵土地、房屋稅捐,通盤檢討現行各項收費項目標準,落實使用者及受益者付費原則。
審計部表示,地方財政持續惡化,除了金門縣、連江縣沒有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以外,其他20縣市的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合計高達8822.1億;而從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佔該市縣歲出決算數比率來看,以高雄市160.39%最高,苗栗縣128.95%居次,宜蘭縣120.4%、臺北市117.21%;顯示地方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居高不下,如果把潛藏負債納入,財政狀況更困窘。
審計部說,地方政府潛藏負債情況,積欠健保、勞保、就業保險等補助款1274億餘元,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328億餘元,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未來應負擔數3兆1681億餘元;地方人事費決算數高達4537.6億元,佔各市縣自有財源3950.9億元的114.85%;其中,澎湖縣494.01%最高,臺東縣409.71%次之。
依據審計部統計,地方政府歲入主要來源是稅課收入,但自有財源的課稅收入也只佔歲入決算審定數總額的29.17%;而各縣市地方稅10萬元以上的鉅額欠稅案件有2萬多件、156億餘元,佔未徵起數餘額的50.24%,平均每一欠稅人欠稅金額6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