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車位遭陌生車霸佔!求償「每半小時賠1元」住戶傻眼

社宅車位頻頻遭佔用,吳先生多次拍照、錄影存證。(圖/東森新聞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吳先生承租大同社會住宅,日前開車下班回家結果發現車位遭人佔用,憤而投訴檢舉。不料都發局計算後,每佔用半小時賠償他1元,讓吳先生傻眼直呼「這是在間接鼓勵車輛亂停嗎?」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大同社宅實施老青共居,一樓還有託嬰中心、長照站,吸引不少年輕夫妻搶租。不料現在卻傳出有住戶月花2000元承租車位,卻經常遭人佔用,投訴檢舉竟只能獲賠每半小時1元。

▲汽、機車停車場分流,某些機車車主也能開車進出。(圖/東森新聞)

停車場只有10個汽車停車位場內沒有做汽機車分流,又使用同一個出入口,加上照服人員、住戶均有停車場磁扣,等於所有人即便沒租汽車位,也能趁機停放汽車,導致車位佔用狀況層出不窮。

高市表示,當時租約並沒有規定到遭佔用求償的問題,所以是根據月租費2000去除以1個月天數,計算出日租金67元、每小時2.79元,而半小時則是1.385元,四捨五入剩1元。

▲都發局根據月租金計算,每半小時賠償1元。(圖/東森新聞)

過往遇到車位遭霸佔情況,有些人會設置障礙物、阻擋陌生車輛離開,但此舉恐觸犯強制罪,因此大多是拍照蒐證求償、報警,或提告侵佔。不過,吳先生作爲社會住宅承租戶,率先求助業管單位高市都發局,不料卻得到這樣的答案

律師郭小如表示,如果對方是長時間佔用,可以提告刑事竊占罪,但如果時間比較短,那可能只能尋求民事賠償,以不當得利向對方請求你被佔用車格時間的合理費用

高市都發局坦言,目前確實沒有相關罰責,下次換約時檢討,目前後續作法是將停車場出入口橫杆長度縮減一半,方便騎車住戶進出,同時限定汽車出入需感應磁扣,且磁扣僅供汽車車主持有,以改善汽車格遭佔用問題。

▲都發局表示,未來會縮減入口橫杆供機車出入,感應磁扣僅供汽車車主持有。(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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