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車位遭佔用 中市1年半開罰591件
臺中市「親子車位」遭違規佔用的情況嚴重,交通局1年半來已開罰591件。(交通局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營造親子友善環境,臺中市交通局2019年6月底,在全市各特定場所公共停車場共畫設1868格「親子車位」,這些專屬格位卻常遭民衆佔用,交通局1年半來已裁罰591件佔用案件,爲避免類似情況,將首創在親子格位上加繪「佔用最高罰1200元」字樣,也將在佔用情況嚴重區域張貼檢舉QR-code。
交通局指出,爲了維護孕婦、育有幼童民衆的停車權益,特別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在各公共停車場或特定場所畫設粉紅色內框、白色外框的「親子車位」,並且限定掛有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標誌牌面的車子纔可停放,違法佔用停車者將可處新臺幣600至1200元罰鍰。
這項政策上路至今已1年半,交通局統計,從2019年7月到今年1月底爲止,已經裁罰591件親子車位佔用案件,其中又以各大賣場、百貨公司及醫院遭佔用的情況最嚴重,未來除將積極取締違規使用者,也決定祭出柔性勸導政策。
交通局強調,將派員加強巡查各公有停車場親子車位使用情況,除會透過夾勸導單、放置三角錐、張貼宣導海報的方式提醒民衆,也首創在親子車位上加繪「佔用最高罰1200元」字樣。
此外,針對違規佔用情況嚴重的停車場或區域,則會張貼檢舉QR-code,呼籲民衆若有發現親子車位遭佔用,可直接掃描,只要填妥違規日期、時間、地點並上傳照片與自己的資料,即可即時檢舉,藉以加強裁罰效率及力度。
而針對民營停車場部分,交通局強調,若發現有民營停車場內的親子車位被佔用,也將函文通知業者改善,遲未改善者將依違反停車場法裁罰業者1800至3600元。呼籲駕駛若將車停放在親子車位,應將可辨識身分的孕婦卡或兒童卡放置在擋風玻璃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