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手機及隨身碟遭扣 高虹安聲請發還 「因這理由」遭駁回

涉貪案手機及隨身硬碟遭扣押,高虹安聲請發還,法官裁定駁回(本報資料照片,杜宜諳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高女在法庭上不斷強調沒有犯罪,但她聲請發還被扣押的手機及隨身硬碟,臺北地方法院認爲高女及她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鬱文都否認犯罪,且王女對高女手機內與前助理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爭執證據力,未來可能有釐清必要,裁定駁回其聲請。

高虹安說,她在2022年12月15日遭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扣押隨身硬碟1顆及iPhone 14 Plus手機1支等物品,本案已起訴並經北院審理,隨身硬碟及手機內與本案相關資料均已複製採證在案,應已無留存之必要,這些物品與她生活及工作事項至關重要,請求准許發還扣押物。

北院認爲,該扣案手機在偵查中經採證之高虹安與共同被告陳奐宇間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經本案共同被告王鬱文及其辯護人爭執其證據能力,且本案尚在準備程序階段,她及共同被告王鬱文又均否認犯行,將來訴訟中仍有可能就扣案手機及隨身硬碟調查相關證據,以釐清案情,有留存之必要,高虹安聲請發還,爲無理由,應予駁回。

臺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高在2020年至2022年立委期間,將助理月薪 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繳回,成爲辦公室的「零用金」。對助理的 加班費,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給的「獎金」可實際領取,其他申報的差 額,都要配合繳回,高虹安共挪用46萬30元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