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下一站,慈善公益列車在臺灣
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及股神巴菲特不但是世界有名的富豪,更是偉大的慈善家,兩個人皆公開宣稱未來將把生前的財富半數捐給公益團體。尤有甚者,爲了宣揚此一慈善理念,更計劃本月底聯袂前往中國大陸,舉辦「慈善中國行」活動,廣邀大陸50名富豪擔任嘉賓,共同加入推廣慈善公益的行列。歷經數十年的經濟發展,臺灣社會亦培育出不少有錢的富豪,擠進世界的排行榜。我們深切期待這班「世界慈善列車」的下一站能來到臺灣。
據報導,中國大陸受到邀請的富豪反應不一,差異很大。有些人斷然拒絕,認爲行善無須公開表態;有些人審慎垂問細節,深恐現場可能遭遇被要求捐贈的難堪;有些人則不但慨然允諾參加,並且先一步宣佈亦將隨同蓋茲與巴菲特二人,捐出其財富做公益。其實,這些被鎖定的對象,都是頂級的有錢人,他們的一舉一動具有指標性的重要意義,代表中國大陸富豪的社會責任價值觀,對未來影響深遠,而這毋寧纔是蓋茲與巴菲特舉辦這場活動的真正目的。
人類的捐贈是一項錯綜複雜的互動行爲,社會學家把它解釋成爲「利他」的動機,經濟學家則把它看成是「自利」的選擇。從前者論,捐贈是一項值得推崇的人際關懷價值;就後者言,捐贈則系一項追求私利滿足下的理性決定。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立場,對於捐贈的政策主張與價值判斷會出現很大的差別。尤有甚者,其中還會涉及到文化觀點的問題,東西方不同社會對待捐贈的態度與做法往往有很大的出入。蓋茲與巴菲特開着西方思潮的列車,勇闖東方這個最古老的國家,希望能打破一些根深蒂固的思想藩籬。實際成效如何,固猶待觀察,但其充滿理想與無我的勇氣與執着,着實令人敬佩。
日前,有「中國首善」之稱的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光標,已經給予了正面迴應。陳光標在公司網站刊登一封信指出,在他離開這個世界時,他將「裸捐」,亦即向慈善機構捐出全部的財產。在強調累積財富庇廕後代子孫的中國傳統觀念下,有這種作爲,何其不易。仔細審視陳光標的相關談話,我們可以清晰地描繪出他心目中的富人形象與特質。
其一,「我做爲一個富人,絕不做財富的守財奴」。陳光標強調要做一個有用的富人,要懂得運用財富,造福社會,不要反而被財富控制,變成「窮得只剩下錢」的守財奴。
其二,「我認爲財富是水,是身外之物。如果有一杯水,可以一個人喝,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在家裡,要是有一條河,就該與大家分享」。陳光標強調的慈善公益是一種「務實的」慈善公益,捐贈是先照顧好自己身後的餘力行爲,不是一種宗教式的殉道精神。
其三,「自己清清白白地離開這個世界,更是一種高尚和偉大。反之,如果在鉅富中死去則是可恥的」。陳光標強調死後不留下任何遺產給子孫,結算一個人的一生,最重要的成就乃是體驗與享受創造事業、就業與財富過程中的各種挑戰。
這種富人如果可以成爲中國富豪的新典範,則社會上捐贈的風氣將更爲大開,而蓋茲與巴菲特慈善中國行的成功機率,亦將隨之提高。
臺灣社會一向充滿愛心,我們不但有聲名遠播全世界的公益團體如大愛慈濟,更有無數像陳樹菊之類熱心善行義舉的市井小民。此外,幾乎每一個有錢的企業家都設有家族的「基金會」,透過慷慨的捐輸,積極從事慈善公益活動。而如同世界各國一樣,臺灣政府對於慈善捐贈亦給予免稅,藉以鼓勵私人多做慈善公益。依據稅法規定,生前的慈善公益捐贈,不但在所得稅中可做爲列舉扣除項目,並且不計入贈與稅的課徵;死亡後的遺產捐做慈善公益,亦不必繳納遺產稅。惟即便如此,截至目前爲止,我們似乎還沒有看到像陳光標這種有錢的企業家在臺灣出現過。
過去很多臺灣的有錢人爲了擔心死後在臺灣需要繳交高達50%稅率的遺產稅,因此生前即透過精密的租稅規畫,想盡各種方法將財產搬挪到國外去或轉移給下一代。去年更藉由遺贈稅的修法,成功遊說政府,將遺贈稅率大幅調降至10%。我們擔心的是,遺贈稅率的調降,可能導致有錢人對慈善公益捐贈的誘因減少。在所得與財富分配差距益愈擴大的今日,不但使分配不公問題更加惡化,變相鼓勵有錢人將財富移轉給下一代的結果,無形中對臺灣的慈善公益捐贈風氣更帶來負面打擊。
有錢人做慈善公益捐贈,可能是出之愛心,也可能是爲了節稅。中國大陸雖沒有遺產稅制,但確有像陳光標之類的企業家,敢於大膽突破傳統富留子孫的觀念。臺灣則剛把遺贈稅率降到10%,不知臺灣的「陳光標」何在?我們好希望蓋茲與巴菲特可以將這班慈善列車的下一站開到臺灣來,看看臺灣富人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