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光電場 蘆竹溝養殖戶反彈

臺南市北門蘆竹溝反對在當地興建太陽能光電場,上百名養殖戶前往議會陳情。(洪榮志攝)

臺南市北門區蘆竹溝反對在當地興建太陽能光電場,上百名養殖戶前往市議會陳情,議長郭信良(中)接下自救會長陳冠樺(左)的居民意見書,右爲市議員陳昆和。(洪榮志攝)

上百名臺南市北門區蘆竹溝養殖戶,擔心當地興建太陽能光電場導致污染,3日攜帶300多份居民意見書前往市議會陳情。議長郭信良承諾,將以照顧人民福祉優先市府也迴應說,對臺61線以西地區「暫不開放農地申請漁電共生」容許使用的原則不曾改變。

逾9成靠養牡蠣維生

英文政府積極推動綠能,有業者在蘆竹溝一帶選定農委會公告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地的20公頃土地,以電業籌設的名義,準備興建太陽能光電場,但因基地鄰近聚落及牡蠣養殖區,引發在地居民的強烈反彈,並組成自救會。

蘆竹溝反對太陽能設置自救會長陳冠樺說,莊裡9成以上的村民都以在潟湖養殖牧蠣維生,興建中的太陽能板距離潟湖非常近,一旦造成污染,將大幅影響村民生計,因此鄉親們纔會集結到議會陳情,希望業者儘快與地方好好溝通,化解污染疑慮。

郭信良表示,議會支持中央的綠能政策,但不能危及人民的生活;沒有人民,怎有政府?議會不樂見人民與政府形成對立,將站在以照顧人民福祉爲優先的立場盡力協調,促使政策合理、適當地推動,形成雙贏

市府指嚴禁造成污染

市府指出,此案總申請範圍共41公頃,目前完成30公頃,業者雖於2019年2月26日取得經濟部電業籌設許可,但市府仍期待業者充分理解地方疑慮,順應民意並善盡社會責任;另外,也嚴禁業者以化學藥劑清洗太陽能板及產生污染。

至於臺61線以西臨近蘆竹溝申請「不利耕作農地」範圍爲5.71公頃,市府已在2019年11月21日核發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但也建議業者配合於施工前及施工後定期檢驗水質,並於設施運作階段設置集水井,針對排放水進行水質監測污水處理;一旦未來污染水質影響附近的養殖業,業者應負責賠償居民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