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揪非法養殖場 救39毛孩

新竹縣動保所在新埔鎮廢棄房舍查緝非法繁殖場,林姓業者飼養繁殖犬隻的衛生環境不佳。(新竹縣政府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執行轄內遊蕩犬絕育訪查,發現新埔鎮林姓男子疑在廢棄房舍非法從事犬隻繁殖等行爲,16日會同新埔分局查緝繁殖場,救出柴犬、博美、貴賓等39只犬隻依法扣留安置,後續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裁罰及沒入。

動保所長彭正宇指出,林姓業者在廢棄房舍飼養繁殖犬隻的環境和衛生不佳,未提供犬隻足夠活動空間、清潔食物和飲水,涉及未依法絕育、非法繁殖、不當飼養、未寵物登記及未施打狂犬病預防注射等多項法律規定。

現場發現犬隻共有39只,清查有15只柴犬、19只博美犬、3只貴賓犬及2只米克斯,其中包含2只幼犬,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予以扣留,目前39只毛孩已帶回收容所安置,狀況均穩定。

動保所人員發現林姓業者飼養的犬隻,皆未依規定絕育或提出免絕育申請,經掃瞄部分犬隻未植入晶片、未辦理寵物登記,亦無法提出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林姓業者接受調查時辯稱,他是收別人不要的狗帶回飼養,繁殖的狗是要送給別人。

彭正宇指出,在現場雖未查到林姓業者販賣犬隻的證據,但非法繁殖的事證明確,依據動保法規定,繁殖買賣特定寵物要經縣市主管機關許可,違反者裁處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相關犬隻。

彭正宇說,林姓業者還涉及違反動保法非法繁殖、不當飼養、未寵物登記及未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打狂犬病預防注射等多項違規,將待事證確認後依法處分及沒入,嚴懲不貸。

動保所呼籲,從事犬貓繁殖、買賣或寄養業務,務必依規定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由於罰責極重,業者切莫心存僥倖,民衆在選擇寵物業者時,應選擇合法寵物業者,才能確保自身權益保障動物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