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放學後人間蒸發35年 家屬忍痛聲請宣告死亡
35年前,南投草屯一名15歲簡姓少女放學後失蹤,其父母不放棄希望,爲找女兒花2年時間遍尋全臺,認遍所有無名屍也沒下文;前年再次採集DNA比對全臺無名屍資料庫仍未果,去年忍痛接受事實向南投地院聲請死亡宣告獲法官裁準。
判決書指出,該起失蹤案件發生在1988年9月,至今已35年,當時該名少女就讀國三,年僅15歲的她中午放學後失蹤,事發前她告訴父母要去草屯碧山岩附近的寺廟玩,卻失去音訊,其親友在當地找了數個月都找不到人,猶如人間蒸發。
少女父母並未放棄希望,他們辭去工作,開着貨車全臺跑透透找女兒,不僅找人,聽聞有無名屍也是驅車指認,只是認遍全臺無名屍,卻沒有一個跟少女有相同特徵,花了2年時間,對女兒下落一無所獲,令他們心碎,一晃眼更已30年。
據瞭解,警政署2022年函文全臺警察局,將所有無名屍採集DNA建檔,簡女父親懷抱一絲希望再到當地警局採集DNA比對,結果仍是沒相符DNA,進一步查詢,少女也沒有任何出境、投保、醫療及通訊等資料紀錄。
簡女父母去年忍痛接受事實,委由其兒子、簡女胞弟向南投地方法院提出聲請宣告其胞姊死亡。法院因此函請草屯警方實地查訪,當地里長、鄰居等則證稱自30多年前事發後,該名失蹤少女就從未在當地出現,也沒有人有再看過她。
由於,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爲死亡宣告;而簡姓女子生死不明也已逾法定的7年時間,南投地方地院法官綜合相關事證及資料,近日裁定準予簡女的死亡宣告。
南投司法大廈。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