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教授外遇女學生10年如夫妻 卻傳「去靈脩」後人間蒸發

▲已婚教授拋10年感情,讓女友崩潰還提告。(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彰化師範大學已婚張姓男教授和吳姓女碩士發展婚外情,兩人相處宛如夫妻一般將近10年,但他在104年突然以「靈脩」爲由人間蒸發,就這樣消失超過半年,而吳女則是癡癡地等,2人終於撞見後,他又裝死不說明到底怎麼了,氣得吳女叫囂、踢破花盆、剪斷電話及網路線,雖然他後來控告對方毀損罪成功,但他確實有拋棄女方的行爲,因此法官僅輕判吳女拘役20日,並能緩刑2年。

據判決書,張教授94年2月對吳女積極追求,甚至出錢幫忙買車,還送不動產,平時相處也相當親密,宛如真的夫妻一般,但104年9月3日他卻傳簡訊給吳女說自己要去靈脩,10天后就會回來,但10天過去又說要繼續靈脩,並拒絕接電話。

吳女見愛人遲遲不回來,感到相當失落,也不曉得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因此總是一個人到張男住處觀察,順便一起栽種盆栽澆水,結果到了105年6月15日晚間,他突然看到張男回來了,因此在窗戶外叫對方,沒想到張男卻不應答,立刻轉頭往房內走,上前按電鈴、大喊也沒用,就這樣等了2、3小時她終於理智線斷,用腳踢塑膠花盆,又敲玻璃,發現對方接別人電話卻不接她電話,憤而剪斷電話、網路線,直到張男哥哥出現並稱已報警才離去。

▼彰化師範大學。(示意圖/翻攝自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官網

吳女到案後,強調自己和張男交往多年,突然被分手又問不到原因,「我處心積慮找他溝通,希望有個好聚好散的理由」,還拿出張男裸上身幫她染髮的親密生活照、張男的衣物和老花眼鏡等,證明兩人關係親密,同居多年。

張男事後提告毀損,但稱如果吳女願意賠償44多萬元、捐10萬元到吳任職的學校,就同意和解,不過法官認爲他開這條件太過分,因爲吳女任職學校又不是公益機關,要求捐款分明是要給對方難看,帶有惡意,而且他自己是人夫又是人師外遇追吳女現在又沒來由地避不見面,不敢面對自己感情問題,有一定程度是咎由自取,沒有特別值得保護之處,吳女動雖有不對但令人同情,因此僅依毀損罪判拘役20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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