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實《外商投資法》 推擴大開放26條意見

上海外灘。(圖/記者陳政錄攝)

記者陳政錄/上海報導

今年兩會大陸通過新版《外商投資法》,在2020年1月1日全國正式實施前,爲落實對外開放、吸引外資、保障外商權益,上海率先新推26條意見,涵蓋生態文明建設、公共建設工程管理領域,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力

中美貿易爭端升溫影響進出口表現、自身產業結構性轉型背景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吸引外資成爲今年大陸的重點方針。作爲大陸連接國際市場要角,爲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應勇昨(9日)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

▲上海洋深水港四期工程。(圖/記者陳政錄攝)

會議上,制定《關於本市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的若干意見》,提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吸引外商投資、保護外商合法權益三個部分共26條意見,以「推動形成全方位高水平開放新格局。」

根據意見內容和會議討論,上海市政府認爲,上海經濟外向程度高,外資、外經、外貿工作格外重要。要以更加務實的舉措,營造更加優良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推動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爲各類市場主體創造更大的發展空間

同時,上海將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加快推進生態廊道建設,持續推動長江兩岸防護林高鐵高速公路沿線林帶農田林網農村道路兩側防護林等建設,提高森林覆蓋率

意見指出,未來還要加強上海市生態建設政策保障,努力提升林地、溼地等生態資源綜合效益;另作爲國際化大都市,「城市管理要像繡花一樣精細。」持續提升建設工程的管理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