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實《外商投資法》 推擴大開放26條意見
記者陳政錄/上海報導
今年兩會大陸通過新版《外商投資法》,在2020年1月1日全國正式實施前,爲落實對外開放、吸引外資、保障外商權益,上海率先新推26條意見,涵蓋生態文明建設、公共建設工程管理等領域,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力。
在中美貿易爭端升溫影響進出口表現、自身產業結構性轉型的背景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吸引外資成爲今年大陸的重點方針。作爲大陸連接國際市場的要角,爲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應勇昨(9日)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
會議上,制定《關於本市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的若干意見》,提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吸引外商投資、保護外商合法權益三個部分共26條意見,以「推動形成全方位高水平開放新格局。」
根據意見內容和會議討論,上海市政府認爲,上海經濟外向程度高,外資、外經、外貿工作格外重要。要以更加務實的舉措,營造更加優良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推動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爲各類市場主體創造更大的發展空間。
同時,上海將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加快推進生態廊道建設,持續推動長江兩岸防護林、高鐵和高速公路沿線林帶、農田林網和農村道路兩側防護林等建設,提高森林覆蓋率。
意見指出,未來還要加強上海市生態建設政策保障,努力提升林地、溼地等生態資源綜合效益;另作爲國際化大都市,「城市管理要像繡花一樣精細。」持續提升建設工程的管理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