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解讀:爲啥要實行財產和行爲稅合併申報?

2019年,稅務總局推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合併申報,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礎上,爲了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提高辦稅效率,提升納稅人辦稅體驗,稅務總局決定擴大合併申報範圍,實行10個稅種合併申報。合併申報對納稅人來講有三點好處:

一是可以優化辦稅流程。納稅人申報次數減少了。合併申報整體改造了10稅種申報流程,實行“歸口管理,實現“統一入口、統一表單、統一流程”,納稅人一次登錄、一填到底,有效避免了多頭找表,辦稅效率將會大幅提高。

二是可以減輕辦稅負擔。納稅人填報的表單和數據減少了。合併申報對原有表單和數據項進行了全面梳理整合,儘可能精簡表單和數據項。合併申報後,表單數量減少約三分之二,數據項減少約三分之一。新報表充分利用部門共享數據和其他徵管環節數據,可實現已有數據自動預填,切實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

三是可以提高辦稅質效。納稅人填報的信息更準確了。合併申報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稅額自動計算、數據關聯比對、申報異常提示等功能,實現“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這爲納稅人提供了申報繳稅一體管理的新模式,可有效避免漏報錯報,確保申報質量,還有利於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