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產商資助黃之鋒等人 「引薦赴美控訴中國」被判11年徒刑

▲李亨利被判刑11年。(圖/翻攝央視新聞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央視14日報導,上海美東房地產有限公司副總裁李亨利長期捐助香港反中活動,並資助反華分子」,協助將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張昆陽等「反中亂港分子」引薦到境外,與西方的反華政客,甚至高級官員會面,編造中國壓迫人權、港警暴力執法等證據,於日前被以「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判刑11年。

報導提到,李亨利出生於上海,1980年間曾因引誘婦女賣淫及詐騙,兩次被公安機關處理,從而對政府產生怨恨和仇視,並對「某個西方大國」極度崇拜。

報道指出,李亨利是典型兩面人,與政府官員接觸時極力表現自己是「愛國商人」,但私底下毫不避諱自己的反華思想

大陸國安機關人員表示,李亨利2009年在「某西方大國」參與了一場反華活動,認識一名楊姓「反華分子」,並向對方捐贈數十萬美元資金

廣東省國安局警方指出,李亨利曾到香港,與立法會前議員樑國雄及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會面,2014年香港爆發佔中運動後,李亨利更資助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張昆陽等人與西方大國反華政客、高級官員會面,編造中國壓迫人權、港警暴力執法等證據。

大陸的國安機關還說,發現境內大量資金通過非法途徑流向香港,用於支持反中亂港活動,追蹤之後於2019年11月拘捕李亨利;今年4月2日,李亨利依「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