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工人撿到戰國青銅劍被獎勵500元 不交罰5萬
▲工人發現戰國青銅劍上交文物部門被獎勵人民幣500元。(圖/華商網)
陝西商洛市水泥廠工人近日施工時發現一把古劍,有人願意出價人民幣10萬元購買,但他將寶劍上交文物部門並獲得人民幣500元獎金。有網友質疑獎金太少,又揶揄此新聞一出「上繳文物的恐怕寥寥無幾。」依照大陸法律規定,所有人發現文物都是國家的,文物部門不僅有權追繳,還可罰鍰人民幣5千元到5萬元。
「八十後」小夥子李磊是黏土工人。10月26日凌晨,他無意中發現篩黏土的鋼架網上卡住了一個不明物件。李磊當時沒有在意,撿起放在一邊,下班後拿回宿舍,才發現是把古劍。
李磊向《華商報》表示,第二天,廠裡很多同事都知道他發現了「寶貝」,消息一傳十,十傳百,還有人願意出人民幣10多萬元(約新臺幣49萬元)向他買下古劍。李磊說,他經常看法制類節目,知道文物是國家的,所以拒絕了交易,將古劍交到了丹鳳縣文化執法大隊。
「這把劍體經過了鉻鹽處理,劍刃鋒利如初,劍身保存完整,初步判斷劍主人生前曾使用過。」丹鳳縣博物館館長劉軍民介紹,這把「寶貝」距今約有3千年,是近年來丹鳳出土的青銅器中保存最爲完整的實物。從劍刃的鋸齒狀程度來看,劍主人生前可能是一名勇士。
爲表彰李磊的行爲,丹鳳縣文廣局向其頒發榮譽證書,獎勵人民幣5百元(新臺幣2481元)。對於文物部門的獎勵,網友大多質疑「太少」,「五百塊就把小夥子打發了,政府可以再摳門一點嗎?」也揶揄此新聞一出,「上繳文物的恐怕寥寥無幾了!」
考古學家、復旦大學文博系教授高蒙河對此解釋,無論是地下還是水裡發現的出土文物都屬於國家,不提倡但也不反對獎勵。上海市廣庭律師事務所律師蔣鼎元則表示,根據相關法規,不予獎勵、獎勵多少都是符合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