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僧摸胸女大生瞎扯「消業障」 二審大逆轉改判免入獄

一位佛學老師因襲胸女大生遭起訴,一審依強制猥褻罪遭判刑2年,二審改依性騷擾罪輕判6個月。(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提供)

中部大學名女大生小倫化名)加入學校的佛學社團認識江姓佛學指導老師,而2018年小倫因失戀而搬到其精舍暫住,江男藉機對小倫猥褻,襲胸、下體腹部等惡招樣樣來,甚至出言「陪師父睡一下」。臺中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臺中高分院二審卻認其僅性騷,逆轉改判6月,且可得易科罰金,一逃牢獄

據判決書指出,女大生小倫因加入佛學社團而認識江姓男子,2018年小倫因失戀情緒低落,想將精舍的佛像移到租屋處,江男知情後便提議小倫可以到精舍借住幾天,並在同日下午陪同小倫到租屋處搬東西未料,江男卻在租屋處趁機摸胸部、用手捧臉頰,當小倫閃躲時,江男還指責「妳看妳現在的樣子多沒自信!」

小倫指控,江男甚至指着牀對小倫說「陪師父睡一下」、「還有10分鐘可以脫衣服」、「還是師父幫你脫」,再強拉她的手摸下體,直到小倫妹妹打電話來,江男才稍微作罷,但期間仍試圖想要脫掉她上衣,最後是江男躺在牀上睡着,才結束變態騷擾行爲。

事後佛學社舉辦社員大會,江男跟社團幹部坦承,「有摸2名女社員胸部」,其中一人就是上述的女大生,還說這樣做目的是幫她們「消業障」、「摸胸可以向佛菩薩懺悔」,另外兩位女大生翻遍佛經卻找不到此說法,還傳訊息請示江男「求解惑、阿彌陀佛」。

臺中地院審理時,江男否認犯罪,辯稱「只有抱一下」,頂多構成性騷擾,法官不信,並認爲江男在狡辯,僅爲逞私慾便強行猥褻女大生,更無認錯悔改之意,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

案經上訴二審,江男聲稱,事後有不少女學生寫信稱他並無作此事,甚至指控兩位替小倫作證的女學生,平時與小倫交情頗深,以此懷疑證詞可信度。臺中高分院日前公佈二審判決,高院認江男的行爲僅拉扯,沒有強制暴力手段,並變更起訴法條,改以性騷擾罪量刑。法官酌情後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檢方可上訴,江男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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