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階段實施年度結束後75日公告自結年報 明年起至少115家適用

目前上市公司公告年報時間爲隔年的3月底,時間長達3個月,配合金管會爲推動上市公司公告年度自結財務資訊,證交所公告完成修訂資訊申報作業辦法,未來將依資本額分三階段實施,年度結束後的75日內公告自結財報,並訂113年起,全體公司全數上路

證交所表示,配合金管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循序要求上市公司至113年起,全面申報年度自結財務資訊,證交所已公告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依資本額規模分三階段逐步規範上市公司,應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申報年度自結財務資訊,等於較目前規定的公告截止日,提前了約半個月。

證交所表示,以下是三階段逐步上路的規定:

一、第一階段自明(111)年起生效,今(110)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之上市公司。統計目前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就有115家,臺積電、中信金、中鋼、開發金、國泰金、鴻海、兆豐金、合庫金、新光金、華南金等爲資本額前10高。

二、第二階段自112年起生效,111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億元以上之上市公司。目前資未額20億元以上,則合計高達432家。

三、第三階段自113年起生效,全體上市公司適用申報自結財務資訊。

證交所指出,爲提升上市公司資訊揭露時效,避免資訊空窗期過長,證交所提醒前開各階段適用申報年度自結財務資訊之上市公司注意法規實施時程,妥爲因應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