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爆首起賄選 女里長送口罩、高梁酒遭檢舉聲押飭回

基隆地檢署偵辦一起新北市瑞芳區里長候選人涉嫌賄選案。(張志康攝)

年底九合一選舉愈來愈接近,新北市瑞芳區一名里長候選人因爲在5月分贈送口罩及高梁酒給民衆,後來又登記參選里長,遭民衆認爲涉及期約賄選,提出檢舉。檢警4日傳喚候選人及其椿腳、選民多人到案說明後,基隆地檢署認爲該候選人涉犯期約賄選罪,並聲請羈押,基隆地院5日開羈押庭,將候選人飭回。

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接到相關檢舉,於10月4日傳喚候選人、椿腳及多名選民到案說明,其間,有部分選民在調查局的訊問中,坦承收到候選人致贈的口罩、高梁酒等物資。調查局訊後將全案移送至基隆地檢署進行復訊。

基隆地檢署5日復訊時,這名候選人坦承曾於今年5月間,買入一批口罩及高梁酒分贈給里民。但她認爲,她當時並未登記參選里長,否認自己賄選。但檢察官仍認爲該候選人涉及選罷法期約賄選罪,依然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該名候選人。

在羈押庭上,基隆地院法官對候選人諭知,雖然她5月分送禮給里民時,還沒有登記參選,但已有參選的意願,且提前佈局。因此送禮這樣的行爲,仍涉嫌觸犯《選罷法》的期約賄選,不能用當時尚未登記參選爲由,爲自己脫罪。不過法官在多方考量下,仍裁定將候選人飭回。

據瞭解,這名60餘歲的里長候選人,曾從事多年保險業務,今年初次登記參選里長。該候選人5月間,曾購買一批防疫口罩及金門高梁酒,分送里民每家兩盒口罩、一瓶高梁酒,在其參選後遭民衆檢舉涉及賄選,才遭到檢警調單位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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