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國辦畫重點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7方面25條措施,旨在構建更加科學高效的政府投資基金管理體系,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
要找準定位,更好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政府投資基金要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市場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薄弱環節,吸引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支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按照投資方向,政府投資基金主要分爲產業投資類基金和創業投資類基金。發揮基金作爲長期資本、耐心資本的跨週期和逆週期調節作用。
要完善分級分類管理機制。明確對基金設立的分級管理要求,完善不同類型基金差異化管理機制,規範各類政府出資預算管理。
要加強統籌,整合優化佈局。國家級基金與地方基金形成合力,省級政府加強本地區基金統籌管理。
要提升專業化市場化運作水平。規範基金運作管理,優化基金投資方式,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作用。健全基金績效管理,建立健全容錯機制,優化全鏈條、全生命週期考覈評價體系,不簡單以單個項目或單一年度盈虧作爲考覈依據,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優化基金髮展環境,突出正向激勵政策導向,提振市場投資信心。
要優化退出機制,促進投資良性循環。拓寬基金退出渠道,鼓勵發展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併購基金等,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探索簡化項目退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