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行業解讀《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耐心資本”迎利好 科技創新是重點

經濟導報記者 戚晨

6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這被譽爲一級市場翹首以盼的創投“十七條”。此次創投“十七條”覆蓋了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全鏈條鼓勵長期資金投向創業投資,充分發揮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作用,以及落實落細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面對創投行業的新政策,山東創投機構、私募基金行業怎麼看?經濟導報記者進行了走訪調研。

鼓勵行業投新質生產力

“創投‘十七條’爲‘冒險家’的迴歸創造了條件,因爲創投行業本身就是要讓人賺錢,真正讓商業流動起來,讓真正的風險投資迴歸本位。創投‘十七條’中提出對投資方向的引導、對募投管退全流程的疏通、建立地方出資創業投資基金的容錯機制等,都是要讓風險投資迴歸本位。”6月24日,在濟南的一場資本交流活動中,一位創投人對經濟導報記者說,“在這些具體的措施之上,要讓風險投資迴歸其本位,更重要的還是重新樹立對風險投資市場本質的認識,理解其推動科技進步的機制和方式。”

現場多位受訪人士表示,此次政策措施的出臺,讓沉寂已久的創投圈感受到鼓舞。 “‘投早’‘投小’,支持關鍵技術產業化發展,這也給予了行業極大的信心。”受訪人士紛紛表示。

“創投‘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特點正好契合新質生產力發展需求,可以爲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培育提供穩定的資本支持,爲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向‘新’力。”山東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協會會長李文峰在接受經濟導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近年來,伴隨山東創新產業的蓬勃發展,山東創投領域的各項表現也走在行業前列,成爲全國創投最熱衷的投資地之一。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在《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引導創投投向科技創新領域是政策全文的重點。“科技”一詞在政策全文中一共出現22次。

“政策措施的第二條‘支持專業性創業投資機構發展’,指出要加大高新技術細分領域專業性創業投資機構培育力度,引導帶動發展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促進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聚焦新領域新賽道,對投資原創性引領性科技創新的創業投資機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創業投資充分發揮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作用。”深圳市鬆禾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周瀟薇認爲,新形勢下創投賦能新質生產力,不能僅瞄準行業的高毛利、高收入、高利潤,還要圍繞科技企業發展全生命週期,“以投帶引”匯聚社會資本導入,培育厚植成長沃土,真正長期陪伴企業成長。

鼓勵機構做“耐心資本”

近年來,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進入退出高峰期,退出端整體規模雖然呈增長趨勢,但仍顯不足,通過上市方式實現退出的項目數量和金額收縮明顯。

“市場上的存量資金並不少,把項目退出的堵點打通,讓‘募投管退’良性循環起來,能讓出資方更有信心把資金繼續投入創投行業。”太平金控股權投資基金副總經理、太平資本大灣區投資中心副主任楊瀟在接受經濟導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爲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 《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做好對創業投資基金的投資,同時,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發行公司債券和債務融資工具,增強創業投資機構籌集長期穩定資金的能力。“針對這一政策,我們試水已久。目前我們投出的項目和標的都是圍繞地方的生態和集團本身打造的特色產業來進行的,這樣的契合度也會給後期市場化增強黏性。”楊瀟說。

值得關注的是,《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關於創投基金“退出”方面,進一步闡釋:充分發揮滬深交易所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北交所)、區域性股權市場及其“專精特新”專板功能,拓寬併購重組退出渠道。對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建立上市融資、債券發行、併購重組綠色通道,提高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北交所)發行審覈質效。

創投優惠期待落地

創投稅收歷來是全行業比較關心的事,此次《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還提到了稅收問題。

“目前,創投領域的有些有限合夥稅點很高,行業都期待創投有限合夥和科技企業員工持股平臺20%個稅的落實,以及其他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一位券商人士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可將中關村和浦東新區的免稅政策逐步推廣,對國內的公司制天使投資,轉讓持有5年以上股權的所得佔年度股權轉讓所得總額的比例超過50%的,免徵當年企業所得稅等。

“持續落實落細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等企業的稅收支持政策,加大政策宣傳輔導力度,持續優化納稅服務。此次《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的稅收優惠在行業關注度很高的,創投行業的稅收優惠應該成爲行業迎來的第一縷曙光。”深圳市創業投資同業公會名譽會長蔣玉纔回憶,2017年,《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發佈,創投、個人天使投資人的投資可以按照70%的投資額進行抵稅,優惠力度很大。2023年8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延續實施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夥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規定創投行業個人所得稅相關政策延續到2027年底。

“稅收優惠對創投行業的支持一定是有極大鼓勵和實際效應的。中國創投行業從荒漠一路走過來,已近三十年時間,歷經了無數個週期。《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出臺爲活躍一級市場帶來了更多希望。”蔣玉才舉例說,軟銀對阿里巴巴74億日元的投資,截至2023年的23年間,已經變成了9.7萬億日元。在創新和顛覆式技術持續出現的時代,應該讓創投行業敢於爭鋒,期待更多創投機構爲開拓這片海域帶來無限可能。

《政策措施》十大亮點

一,在加快培育高質量創業投資機構方面,《政策措施》鼓勵行業骨幹企業、科研機構、創新創業平臺機構等參與創業投資,重點培育一批優秀創業投資機構,支持中小型創業投資機構提升發展水平。

二,在支持專業性創業投資機構發展方面,《政策措施》表示,加大高新技術細分領域專業性創業投資機構培育力度,引導帶動發展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促進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

三,在發揮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作用方面,《措施》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作用,進一步做優做強,提高市場化運作效率,通過“母基金+參股+直投”方式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優化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覈、容錯免責機制,健全績效評價制度。系統研究解決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集中到期退出問題。

四,在落實和完善國資創業投資管理制度方面,《政策措施》表示,健全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國資創業投資管理體制和盡職合規責任豁免機制,探索對國資創業投資機構按照整個基金生命週期進行考覈。

五,在鼓勵長期資金投向創業投資方面,《政策措施》支持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做好對創業投資基金的投資,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穿透後底層資產爲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上市公司股權的,底層資產風險因子適用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相關要求。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發行公司債券和債務融資工具,增強創業投資機構籌集長期穩定資金的能力。

六,在支持資產管理機構加大對創業投資的投入方面,《政策措施》支持資產管理機構開發與創業投資相適應的長期投資產品。在依法合規、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支持私募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創業投資基金。鼓勵資產管理機構針對科技型企業在不同成長階段的經營特徵和金融需求,提供並完善股權投資、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資產服務信託等綜合化金融服務。

七,在有序擴大創業投資對外開放方面,《政策措施》表示,支持國際專業投資機構和團隊在境內設立人民幣基金,發揮其投資經驗和綜合服務優勢。

八,在拓寬創業投資退出渠道方面,《政策措施》表示,充分發揮滬深交易所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北交所)、區域性股權市場及其“專精特新”專板功能,拓寬併購重組退出渠道。對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建立上市融資、債券發行、併購重組綠色通道,提高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北交所)發行審覈質效。落實好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制度,暢通外幣創業投資基金退出渠道。

九,在優化創業投資基金退出政策方面,《政策措施》表示,加快解決銀行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企業的股權退出問題。支持發展併購基金和創業投資二級市場基金,優化私募基金份額轉讓業務流程和定價機制,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與創業投資基金協同發展。

十,在營造支持科技創新的良好金融生態方面,《政策措施》還提出,持銀行與創業投資機構加強合作,開展“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研究完善併購貸款適用範圍、期限、出資比例等政策規定,擴大科技創新領域併購貸款投放。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可轉債募集資金併購科技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