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戶交易限制 明年上路…業者憂來不及改系統

警政署上週四邀集銀行業者開會,要求明年凍結告誡戶的自動化交易大部分功能。本報資料照片

知情人士透露,政府爲嚴管人頭戶氾濫問題,內政部警政署和刑事局上週四透過金管會、銀行公會邀集銀行、信合社和電支業者開會,要求只要被認定爲人頭戶且遭警方告誡,明年起未來五年內,除了每日可轉帳和ATM提現各一萬元之外,其餘自動化交易幾乎全面被凍結,由於新制上路僅剩不到一個月,業者擔心繫統來不及修改因此「炸鍋」,全面凍結的指令能否延後上路,已引發整個金融圈高度關注。

官員表示,新制鎖定的對象,主要是針對經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的人頭帳戶。

金融圈人士透露,金管會約在兩週前發文給全體銀行,詢問能否在一個月內、也就是十二月中旬完成修改銀行內部系統,配合新規定上路,若一個月內來不及修改,最慢兩個月內要上線。隨後內政部警政署透過銀行公會發文,找全體銀行及電支機構等業者在上週四開會,重點就是要業者趕在本月中旬上線。

多家與會的銀行業者表示,這場會議由警政署召集主持,與會單位還有法務部、數位部、金管會銀行局、證期局、銀行公會及全體銀行,會中警政署要求對於所謂的「受告誡戶」(人頭戶),五年內將暫停所有的自動化交易,除了繳交水電費、瓦斯費這些公共事業費用,其餘一律必須前往銀行臨櫃繳付、提款,也不能轉帳;此外,ATM提款每日限額一萬元,並要求所有銀行必須在十二月底之前完成系統修改。

據轉述,這場會議採取實體與線上同步進行,除了實體會議有一四○人蔘與,還有一千兩百人線上與會,開會時間從下午二時卅分一路開到六時,多家銀行在會中表達實在來不及,最後警政署代表同意延後半個月,也就是今年底一定要完成系統修改;不過大部分銀行仍認爲時間太趕,希望至少再多給一個月作業。

這道新指令是根據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相關規定,原本洗防法已明訂人頭帳戶的提供者,違反者先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告誡後五年以內再犯者,將再科以刑事處罰。法務部九月完成洗防法第十五條之二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草案,作爲銀行凍結人頭戶帳號、限制其功能的法源依據,並在廿八日公告。

這項修正草案除了規定透過網路或實體ATM轉帳每日僅限一萬元,並要求銀行和電支業者,對人頭戶必須禁止使用網路銀行、行動銀行、以及將存款帳戶連結各式支付平臺,包括電支、第三方支付、行動支付,或開放銀行TSP業者辦理支付或轉帳;每個電支帳戶每月代理收付實質交易的付款金額累計不能超過三萬元,且每日累計國內外小額匯兌支付金額不能超過一萬元;即使臨櫃辦理提領、轉帳,或匯出款,若無法合理說明,銀行可拒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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